我院拟以院内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采购项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标的及服务期、服务地点
(一)本项目项下服务及最高限价:
包号
|
采购服务名称
|
数量
|
采购最高总价限价((略))
|
备注
|
1
|
颗粒制剂委托配制服务
|
1项
|
(略)
|
清单及单项限价详见附表3
|
(二)详细的项目需求、服务期限等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对所投包号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采购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四)必须满足本项目完成时间:投标人应根据“用户需求书”的相关要求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服务期:投标人应根据“用户需求书”的相关要求制定项目的服务时间。
二、投标要求
(一)投标人不能超经营范围投标。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相关服务的含税总价(币种为人民币)。
(四)投标人所投的服务必须符合相关标准且技术先进、功能完(略)、运行安全、可靠。
(五)本次招标只接受独立法人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须按“用户需求书”中规定提供备品备件(如有要求)。
(七)投标人报价中的服务费应是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的总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用户需求书”中所列项目的费用。
(八)投标人必须提交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且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略)、盖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制作,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九)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略)别密封装在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全部副本可以封装在一个信封中;要求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十)投标文件需密封并在封口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略)。
(十一)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中最高限价要求报价,包括漏报或超出限价,可能视为扰乱我院招标正常工作的不诚信行力,将被记录在案,并列入本院采购黑名单并进行院内通报。
三、其他
(一)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料到(略)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详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略);(格式详见附件2)
3.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投标代表的(略)复印件。
(二)招标文件(略)时间:(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工作时间内)
(三)投标截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略)时,过时不予受理。
(四)地址:(略)5(略))。
(五)联系人:(略)系电话:(略)-(略)。
统一命名(略)颗粒制剂委托配制服务院内公开招(略)名称,务必附上参加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招标文件以(略)形式发到(略)。
广州医科大学(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