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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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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黄圃镇新明南路中糖生活区西区6幢7幢东面路面  咨询本项目

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四川   202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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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公司(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立即查看) 委托,于2024-11-20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中山市黄圃镇新明南路中糖生活区西区6幢7幢东面路面。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出租申请与承诺出租标的基本情况承租方资格条件披露规则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联系方式出租申请与承诺(略):我方(即出租方)已知悉在(略)(以下简(略)站发布的南方产权交易规则,阅读并理解所载事项,已充(略)了解并清楚知晓本次交易风险,同意按照南方产权交易规则规定通过南方产权公开出租且(略)足额服务费用,并愿意自行承担相关出租责任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出租标的公开出租,(略)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出租信息并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2.我方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完(略)性、准确性、合法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南方产权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4.我方已对南方产权的交易规则有了充(略)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南方产权的交易规则;5.标的出租后,我方积极协助承租方(略)交接手续,如果由于我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标的无法交接或出租等情形,我方承担全部责任;6.出租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或无故不推进交易程序、无故不签订租赁合同,给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南方产权造成损失的,应当以设定的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同等金额反向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南方产权、意向承租方和会员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出租标的基本情况项目基本信息1.本次出租标的为中(略)中(略)6幢7(略)面,产权证号为中府国用(略)第(略)号,标的证载地类(用途)为住宅,证载使用权面积为(略).1㎡,标的出租用途为土地,出租面积为(略)㎡,无设施设备,无水电,按土地现状出租,出租标的范围最终以出租方(略)划定范围为准。2(略),现已委托出租(略)中垣(略)公司负责本次出租标的的出租事宜,并享(略)与承租方签订。拟出租期限(年)3年权属(略)公司出租面积(㎡)(略)出租形式(略)体出租项目附件土地租赁合同(文本).pdf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方资格条件意向承租方须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被出租方列入黑名单的租户将不得参与本次竞租)。承租方应履行的义务1.意向承租方一经提交承租申请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充(略)了解并接受出租标的的现状,完全理(略)站发布的本出租标的出租信息公告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和招租项目要求。2.承租方须按出租方拟定的租赁合同文本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略)价款。若承租方未按上述要求签订租赁合同,视为承租方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签订交易合同,出租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没收承租方已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3.其他承租方应履行的义务具体详见本公告所附合同文本。4.承租方须向出租方(略)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金额为成交月租金金额的3倍。承租方未在规定期限内(略)该租赁保证金,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没收交易保证金。重大披露事项1.本出租标的以现状出租,承租方须自行(略)环评、消防、(略)租赁备案、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工商证照、经营用途的资格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出租方对承租方能否(略)上述手续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承租方因无法(略)相关证照或手续为由拒绝签署租赁合同的,视为承租方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签订交易合同,出租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没收承租方已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承租方不得因无法(略)相关证照或手续为由要求解除租赁合同,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他费用,出租方及产权交易机构((略))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2.本出租标的以现状出租,承租方须自行(略)环评、消防、(略)租赁备案、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工商证照、经营用途的资格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出租方对承租方能否(略)上述手续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承租方因无法(略)相关证照或手续为由拒绝签署租赁合同的,视为承租方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签订交易合同,出租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没收承租方已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承租方不得因无法(略)相关证照或手续为由要求解除租赁合同,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他费用,出租方及产权交易机构((略))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3..本公告所示出租面积即为租赁面积,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出租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意向承租方须事先考虑该出租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的差异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和其他费用。4.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提交《资产承租申请书》后,视为已对出租标的完成(略)踏勘,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略)知悉且接受,同时视为已承诺自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与条件,并承担非出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风险。5.租赁合同签订后,如承租方是自然人,且作为法定代表人或股(略)的,出租方可提供相关资料给承租方(略)必须与出租方签署三(略)承继承租方在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略)履行该标的租赁合同和三方协议的义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或(略)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2年(略)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的,出租方有权拒绝,承租方保证不持任何异议。6.承租方所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相关(略)、(略)相关土地管理、消防、环保等规定,不得出现违法用地、违反消防及环保等规定情形。7.出租标的现处于空置状态。8.出租标的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9.出租标的实际面积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如有差异,以实际面积为准,但成交租金不作调(略),意向承租方应自行进行尽职调查,包括自行了解相关水电费情况等。(略).承租方经营产业必须符合《(略)关于出租物业业主和管理人环境保护责任暂行办法》准入条件要求。(略).承租方经营过程中不能污染出租标的及周围环境卫生、不能制造噪音,以及不能明火煮食。(略).如有大功率用电需求或其他超出使用范围的事项,承租方须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负责自行安装或增设设施,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略).承租方如需对出租标的(略)体改造,提升出租标的价值,该出租标的除主体结构维修由出租方负责(危房或其他约定的除外),主体结构外的维修由承租方负责。(略).承租方须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略)相关经营手续所需资料,且按照实际经营用途自行(略)一切行政审批、许可、装修报建和消防报建、用水用电、环保卫生、租赁登记、工商登记、经营证照等所有相关手续。出租方应提供力所能及的、现有的相关资料配合承租方(略)上述经营手续,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仅承担提供必要的现有资料的义务,不承担承租方(略)或变更手续无法批准的任何风险、损失和责任,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缴租金及相关费用,否则承租方已交纳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略).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所增加的电梯、变压器、消防设施、用电设施、用水设施、后期搭建的建筑物、固定设备设施、装饰装修等新增或变更后的物业及其附属设施等,在租赁合同的租赁期满或非因出租方原因提前解除后全部无偿归出租方所有。(略).出租标的不得用于生产、经营、销售、存放、处置任何易燃易爆、有毒的化学危险品或化工产品、危废物料、走私品或任何违禁品等,对租赁场所的安全工作承担全部责任。承租方须承诺在租赁期间不存在违约、拖欠租金等行为;如承租方违反前述约定擅自改变出租标的用途和擅自转租、转让或转借,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且不予返还承租方交纳的租赁保证金。(略).出租标的物(略)收费标准实际计算;出租标的水电费保证金按租赁合同面积收取,租赁期满并结清所有水电费后,出租方在(略)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水电费保证金。出租标的未交付前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电费、水费等均由出租方承担。(略).若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提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出租方将不予退还承租方交纳的租赁保证金。(略).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该租赁物业(略)租、转租、转借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互换使用、共同使用出租标的的全部或部(略)。承租方转租、(略)租的,行业原则上应与原合同一致。除大型商业体外,转租面积不得超过原合同租赁面积的(略)%。承租方应确保按照不低于原合同承租方义务进行(略)租、转租、转借,且应于(略)租、转租、转借之日起(略)日内将订立的合同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备案。(略).水电费保证金:标的出租后,如承租方用出租标的的地址(略)水电的,则需收取水电保证金。按照厂房5(略)平方米计算,商铺3(略)平方米计算,住宅及土地2(略)平方米计算,由出租标的实际权属方根据实际用途收取,承租方将与出租标的实际权属方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向出租标的实际权属方(略)实际水电费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终止且承租方无任何拖欠水费、电费情况的前提下无息退还。(略).装修保证金:一个月租金(按最终成交的首月租金计算)。如出租标的涉及装修免租期情形的,装修免租期租金优惠按实际优惠金额在租赁期首年(略)个月内进行平均摊(略)。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向标的出租实际权属方(略)装修保证金。经出租标的实际权属方或出租方验收合格后将无(略)下发关于减免租金的(略)减免优惠不可重复享受,以优惠金额较高者为准。装修免租期优惠租金按照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交易凭证上成交金额计算,最终解释权以出租标的实际权属方要求为准。(略).承租方应在收到产权交易机构(南方产权)出具的《组织签约通知书》次日起的(略)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完成交付,并按租赁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租赁期限以出租标的实际交付日期为准;如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间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且经书面通知敦促后仍不签订租赁合同的,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承租方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须承担赔偿责任。(略).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书范本。特别提示:出租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承租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承租方了解标的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略)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拟出租标的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略)细致的了解。与出租相关其他条件承租须知:1.意向承租方须在出租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略):(略)前(略)承租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承租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交易保证金等工作流程)。出租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略):(略)后,不接受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不予接收意向承租方提交补充材料出租方或南方产权书面通知要求补充材料的除外。2.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公告期内向(略)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若违反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或违反资产承租申请或出租信息公告要求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照《(略)资产出租操作规则》予以没收处理;意向承租方未能被确定为合格意向承租方的,在不存在交易保证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合格意向承租方确定或项目终结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略)返还,合格意向承租方未能成为承租方的,在不存在交易保证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或项目终结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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