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略)厅《关于印发〈(略)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略)〕(略)《关于下达(略)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略)财农〔(略)〕(略)《关于印发〈(略)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略)农农函〔(略)〕(略)号)、《关于下达〈(略)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专项—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任务(略)农农计〔(略)〕(略)号)等文件精神,(略)实际,遵循(略)合优质资源、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略)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遴选条件公告如下:
一、培训任务与要求
(略)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任务清单及资金(略)配情况,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略)人,培训项目专项资金(略)。项目培训内容:(1)、每一期培训班要在(略)((略))级主要媒体刊播至少一篇综(略)。(2)、对学员开展综合素养、专业能力、能力拓展3个模块课程教学;组织学员到2个以上涉农高校、国家((略)、(略))现代农业产业园、生态农业产业园、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略)级认定的高素质农民培育示范基地(以上统称实训学习基地)进行实训、参观、交流和学习。聘请实训学习基地相关人员授课,介绍基地规模特色、运营模式、发展规划等相关内容,提升高素质农民的现代农业经营管理水平。(3)、建立培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培育对象库、师资库、基地库达(略)%;(略)实行信息化管理和服务,(略)%以上培育对象及时(略)填报信息;培训时间不少于(略)学时(6天);学员评价率达到(略)%以上,学员对培育机构及师资评价满意度(略)%以上,学员对培育基地的满意度(略)%以上;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的满意度(略)%以上;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无。
二、培训机构遴选条件
1.培训机构已列(略)厅公布的培训机构目录;并愿意在农业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科研开发、推广和教学能力;
3、具有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拥有多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经验,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丰富齐全,能根(略)厅《关于印发<(略)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略)〕(略)号)和《关于印发<(略)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绩效管理指标体系((略)年)>的通知》(粤农农办〔(略)〕(略)号)等政策文件的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资金使用计划和详细的培训方案。
4、有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5、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6、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略);
7、有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8、有专职人员(略)理材料,对精品课程具有做好课件、录像、编辑等(略)理工作的能力,能建立真实、完(略)、规范的培训档案;
9、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等;
(略)、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略)、中选单位须按规定(略)本次遴选邀请专家费用。
(略)、被遴选出的培训机构不得(略)包、转包培育任务等违规行为,如发现培育机构出现(略)包、转包培育任务等违规行为,则取消当年培育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上一年度存在培育项目验收不合格的或未按期完成验收且应承担主要责任的培育机构,不得承担本年度的培育任务。
三
、遴选程序
1.提交材料。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请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形成全面详细的申报材料(包括机构资质、机构简介、项目实施条件、师资队(略)、培训场所关键设备条件和实训基地情况、开展农民培训工作情况及成功案例(上一年度如有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的培育机构,应提供上一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验收意见表》或未按期完成验收但不承担主要责任的证明)、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保障措施)和详细的培训方案(含详细的培训预算明细),并提供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具备遴选条件相关资质证明等佐证材料。
2.专家评审。(略)组织评审组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略)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进行评(略),将(略)数最高的一个培训机构确定为本次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培训机构。
3.公示。(略)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其确定为(略)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并签订培训协议。
4.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财政部门提出(略)财(略)财政(略)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略)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略)。
四
、(略)时间与地点
(略)截止时间:本遴选公告时间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月(略)日。
(略)材料于(略)年(略)月(略)日前将材料纸质版(盖章)一式三份邮寄(略)科技教育与植保植检股,参加遴选,逾期不接受(略)资料。地址:(略)/p>
(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