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编号:YC-CGJH-(略)-(略)
(略) 华东公司第八项目经理部(略)项目
三、招标文件
1 (略)上统一(略)的形式,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事项及条款。如投标单位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2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2.1 任何 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单位,均应以书面形式在 报价时间截止前 2 天 通知招标方。招标方不安排投标预备会,招标方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略)上形式发给每个投标单位。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对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 如果投标单位在报价过程中未能发现并对有关歧义、矛盾、错误提出澄清要求,而在中标 后发现并提出,中标单位在执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将必须接受由招标方依据合同有关条款做出的书面解释。
2.3 招标 方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单位,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单位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方回函确认。
2.4 为使投标 单位有足够的时间对投标文件的修改部(略)进行研究,招标方有权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期。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1 (略)上投标报价(略)标书盖章扫描件与线下纸质标书投递相结(略)发布招标文(略)规定的截止日(略)上价格填报、盖章标书扫描件(略)、纸质版标书及样(略)上投标截止的次日将纸质版投标文件封装,寄出给 招标单位联系人。纸质版标(略)上投标截止当日起算的第 3 个工作日。
1.2 投标单位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 1 份,胶装成册后封装,文件封面及档案袋正面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人印章,档案袋封口处必须(略),不得有破损。
投标文件接收地址:(略)7栋6(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六 、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略)第八项目经理部(略)项目
2.采购联系人:(略) 电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