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址:(略)2.1.2建设规模:以招标人(略)的规模为准。
2.1.3合同估算价:以招标人(略)的价格为准。
2.1.4工期要求:以招标人(略)的工期要求为准。
2.1.5合同期限:1年,从本次招标的年度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2.1.6承包方式:包工部(略)包料,以招标清单和项目需求为准。
2.1.7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略)大(略)公司(略)应急施工项目,具体以招标人(略)的设计图纸、招标人要求等为准,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及内容进行调(略)的权利。
2.3本次招标打包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下述3.1.1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略)“(略)场监管(略)”,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电子(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具有承担过(略)造价达(略)及以上的类(略)施工业绩。
投标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1)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但须提供发包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监理、施工、建设单位三方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2)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略)招投标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或所提供业绩的发包人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投标文件中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略)级有关部门及(略)级、(略)级有关部门暂停招(略)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略)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略)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略)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须(略)专业二级及以上(略)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2其他要求:
3.2.2.1项目负(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略),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略)(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略)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略)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略),(略)与本(略)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略)段发包或(略)期施工的情(略)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略):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略)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略)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略)。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略)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略)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略)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