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新能源汽车充电施工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
采
购项目简
介
1.1采购项目名(略)新能源汽车充电施工项目
1.2采购人:(略)公司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预算:
1.8 (略)(含税,税率为(略)%)。
2.2采购内容:提供设备采购(含安装)。
2.3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2.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5服务地址:(略)2.6标段:不划(略)。
2.7成交候选人数量及份额:1个,(略)%。
2.8报价方式:报含税总价((略))。
2.9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含税总价(略),供应商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否决其应答。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略))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略)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略)登记文件。
3.2财务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需提供“承诺能够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4本项目不接受(略)包、转包。
3.5控股管理关系:
(
1)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略)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
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略)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略)董事长、公(略)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略)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在最近三年内(自(略)年(略)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略)质量(略)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
6)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略)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略)”的生效判决为准);
(
7)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略)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略)”的生效判决为准);
(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略)站((略)www.(略).cn)或(略)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被(略)公司总部/(略)/(略)列入总部/(略)/(略)“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
3.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略)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注:
供应商
不满足以上任一资格要求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供应商
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否决其应答或取消其
成交
资格。
4.
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询价文件获取时间:(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北京时间)。
4.2询价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略)人民币。
5
.
应答文件
的递交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略)
(略)年(略)月(略)
日
(略)
时
(略)
(略)
。
6
.
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应答文件开启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应答文件递交地点。凡有意参与应答的潜在参选人,请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
前;按照本公告附件
“(略)”格式和要求,将相关材料以电子(略)的形式(略)至本项目联系人(略)(见本询价公告9)。
邀请所有供应商
的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唱价会议,
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在(略)(
(略)www.(略).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方式
(略)
采购人(略)
采购人电话:
(略)
采购人(略):
xujp3@chinatowercom.cn
采购人(略)
(略)
4
年
(略)
月
(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