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略)公(略)行公安(略)安防设施安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略)受中国邮政(略)公(略)行的委托,对其“中国邮政(略)公(略)行公安(略)安防设施安装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略)公(略)行公安(略)安防设施安装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SHRJ-CG-(略)-(略)
3、采购内容:(略)行公安(略)安防设施安装采购
4、标包划(略):本项目不划(略)标包
5、工期:(略)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磋商或者未划(略)标包的同一项目的磋商。;
3、供应商具有(略)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略)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资质(略)级及以上资(略)设计、施工、维护能力三级及以上资质。
4、业绩要求:近三年((略)年7月以来)至少具备1项类似业绩(有效业绩必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证明文件);
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7(略)、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8)至磋商截止日,未被(略)站((略)www.(略).cn)失信被执行人(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略)),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被采购人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8、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略)年7月(略)日9时(略)到(略)年7月(略)日(略)时(略)
(略)地址:(略)3(略)8(略)室或(略)。
文件售价:人民币(略),售后不退。
获取(略)络获取。本项目为资格后审,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略)采购文件:(1)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略)明书,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略)。(2)提供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略)络获取,供应商应将获取采购文件所需提交(略)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不承担责任,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的时效性以提交的完(略)资料的时间为准。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略)年8月2日(略)时(略)
递交地点及方式:(略)号中国邮政储蓄银(略)行(略)会议室 纸质文件递交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略)年8月2日(略)时(略)
磋商地址:(略)、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公(略)行
地址:(略)>
地址:(略)3(略)8(略)室
联系 人:(略)>
电话:(略)
(略)
七、信息发布媒体
(略)”(http:(略).cn//)
((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略).cn/)
<(略)
(略)年7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