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邀请
(略) 受 委托,拟对通(略)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略)”施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通(略)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略)”
1.2建设地址:(略)1.3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
1.4建设内容(略),污水检查井,清掏维修化粪池,标识标牌等。
1.5标段划(略):施工 1 个标段;
1.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略)技术规范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1.7建设工期:(略)日历天(略)项目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1.8资金来源:(略)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略)年(略)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资环〔(略)〕(略)号)文件中下达的专项资金。
1.9本项目为以工代赈项目,以工代赈的具体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主要是适用于人工、劳动(略)建设内容,对必须使用机械操作、技术难(略)建设内容除外) 组织当地群众务工,(略)劳务报酬总额不应低于项目财政资金投入的1%,每(略)政府投资吸纳当地务工群众不低于1人。
二、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略)》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略)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备(略)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略)外企业须具备《(略)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略)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略)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需具备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参与磋商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成交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4)技术负责人(略)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四、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略)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略)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五、磋商(略)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从(略)4年8月(略) 日上9:(略)至(略)4年8 月 (略)日(略):(略)止,潜在投标供应商将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 《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略)复印件”、“授权人(略)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在《单位介绍信》(略)在(略)(略)号西锦汇A2-(略)号(略)进行(略)。“单位介绍信”须载明联系人的联系电话和(略)。磋商文件(略)(略)/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址:(略)/span>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年8月(略)日上午(略)点(略)(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和传真方式的响应文件。
七、磋商地址:(略)n>(略)号西锦汇A2-(略)号 )。
八、联系方式
(略)
通讯地址:(略)n>联 系 人:(略)n>李先生
联系电话: (略)(略)
(略)
通讯地址:(略)2-(略)号 。
联 系 人:(略)n>张先生
联系电话:(略)-(略)
(略)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