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略)等四(略)新能源便民共享充电站项目(EPC)、(略)等四(略)新能源便民共享充电站项目(EPC)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AH(略)CSZ-(略)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年(略)月1日
开标(采购)日期:(略)年(略)月(略)日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略)
地址:(略)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固定费率 0.(略) %)
质量:合格
工(略)等四(略)新能源便民共享充电站项目(EPC)(监理)(略)日历天、(略)等四(略)新能源便民共享充电站项目(EPC)(监理)(略)日历天
第二中标(成(略)
地址:(略)2(略)四层、五层
其他类型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固定费率 0.(略) %)
质量:合格
工(略)等四(略)新能源便民共享充电站项目(EPC)(监理)(略)日历天、(略)等四(略)新能源便民共享充电站项目(EPC)(监理)(略)日历天
第三中标(略)
地址:(略)pan>招标文件要求(固定费率 0.9 %)
质量:合格
工(略)等四(略)新能源便民共享充电站项目(EPC)(监理)(略)日历天、(略)等四(略)新能源便民共享充电站项目(EPC)(监理)(略)日历天
公示期:(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略)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an>联系方式:(略)。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略)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略)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略)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招标(采(略)
地址:(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
地 址:(略)安厦
联系方式:廖工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