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先锋(略)就先锋(略)全自动五(略)类血细胞(略)析仪采购项目实施采购,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先锋(略)全自动五(略)类血细胞(略)析仪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本项目采购预算为3.5(略)(人民币),最高限价为3.5(略)(人民币),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采购内容包括:全自动五(略)类血细胞(略)析仪1台。
5.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略)需求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
6.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略)成立的法人、其它组织);
(二)(略)站、中华人民共(略)列入信用记(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华人民(略)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略)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略)列入黑名单;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略)、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为采购项目或其中(略)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具备经营或销售或生产本项目标物的资质和能力,并能提供相应服务;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八)供应商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略)包或者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九)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所投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强制性规定或要求。
(十)投标供应商是生产产商的应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供应商是经销商的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公告时间:(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2日
公告期间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略)勘察,并向招标代理获取详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略)年(略)月2日9时(略)(北京时间)
2.地址:(略)3(略)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谈判公告及谈判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本次竞争性谈判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p>
联系电话:(略)、(略)
七、其他
1.潜在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2.谈判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3.本项目(略)需进行二次报价,以(略)提交报价为最终报价,作为评审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