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号恒庆(略)(略)幢2单(略)9层(略)室房屋的公告
<(略))为本次拍卖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略)任何费用。
对于社会上中介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等行为,或者以承诺显(略)场价成交,或者承诺看样、腾房等,要(略)无任何关系,竞买人、买受人务必保持警惕,谨防受骗。)
<(略)将于
(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延时除外)(略)西(略)账户名:(略)人(略)址:http:(略).co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略)8号恒庆(略)幢2单(略)9层(略)室房屋。(略)层为9层,总建筑面积为(略).(略)平方米,混合结构,房屋性质为商品房,规划用途为住宅。
占有使用情况:无。
其他瑕疵情况:房屋为毛坯房,未交钥匙。
参考价:(略).(略),起拍价:(略).(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
二、咨询、预展时间与方式:自(略)年(略)月(略)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止(节假日除(略)咨询电话为(略)-(略)。<(略)不组织统一预展,有意(略)者请自行前往。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略)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略)钟,直(略)络司法拍卖公告期间,或拍卖过程中,拍卖人有权撤回或暂缓拍卖,并且不向竞拍人承担任何责任。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略)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1.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些已知和未知瑕疵。建筑方位、房屋窗户朝向、改建等均以实物现状为准。
3.特别提示,竞买人在竞买当地房屋时,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要求,因违反限购政策规定一切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确认后,买受人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4.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十五日内未缴纳尾款的或以其他行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5.本标的物按现状拍卖(已腾空)。
6、本标的由<(略)
六、标的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略),如本公(略)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特别强调如房屋性质为经济适用房、按经济适用房管理、房改房(成本价)、回迁房、限价房等性质的房屋,相关部门收取的综合补差款或者欠缴土地出让金等由买受人承担。
物业、供暖、水、电等欠费不详(略)或单位咨询,如有,全部需由买受人承担。
七、此公告也用于公示通知本案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抵押权人、承租人、优先(略)权人、债权人,以及其他与房屋或案件利害关系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公告中公示了标的物参考价。此公告也用于向未收到拍卖标的物参考价结果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抵押权人、承租人、优先(略)权人、债权人,以及其他与标的物或案件利害(略)络询价报告结果/评估报告结果/定向询(略)合议庭定价结果,公示满十五日视为已收到。如需了解具体情况,请联系本院查询。对参考价结果有异议的,请发布公告之日起(略)日内向本院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
对上述标的权属等有异议者,请至少于开始拍卖前的3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略)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略)权人相关说明:至发布公告之日止无人申报。
(略)账户缴纳的保证金予以冻结。拍卖结束后,买受人交(略)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解冻,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全部自动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拍卖余款请买受人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以下方式之一缴纳:
1.法院指定收款账户(请竞买人勿将保证金汇入该账户):
户名:((略))京(略)执恢(略)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略)
账号:(略)
(注意户名中的括号为英文半(略)符号即英文输入法下输入“( )”,因汇款人输入户名等(略)指定期限内缴纳的法律后果,买受人自行承担。
2(略)付款方式:(略)京东页面-(略)进入想拍的(略)域,付款教程:
https:(略).html#2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略)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略)的情况,请竞买人(略)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略)址:
https:(略).html
也可拨打京东热线:(略)-(略)-(略)
十三、依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将生成相应《成交确认书》并公示,成交确认书中载明(略)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略)-(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处置该涉案财产的法官咨询。
(略)咨询电话:(略)-(略)。
详细信息可在“(略)((略)www.(略).cn)”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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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