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略)属事业单位队(略)建设,更好地(略)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拟(略)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计划选聘(略)人。具体岗位详见《(略)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事业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选聘范围
(略)直全额拨款事业单(略)财政全额负担经费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选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略)德品行;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适应繁重工作任务要求;
3.现编制单位服务满3年以上,且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备岗位所需其它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聘:
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2.受到党纪政务处(略)且在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有关规定,在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如:(略)定向培养教师需满足5年服务期)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其它不适宜选聘情况。
四、选聘程序
(一)(略)
1.本次选聘采用本人(略)方式,(略)费(略)(自备现金)。
(略)时间:(略)年(略)月6日(周三)上午9:(略)-(略):(略),下午2:(略)-6:(略)。
(略)地址:(略)5)。
开考比例1:2,(略)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相应核减选聘岗位,直至取消该岗位。
2.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填写《(略)年(略)属事业单位选聘事业人员(略)表》(一式两份)、《诚信承诺书》,交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2张,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本人(略)、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略)址(略)http:(略).cn)、单位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和经历证明)。
3.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4.(略)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范围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含写作),不指定复习大纲、教材。笔试满(略),统一划定合格线,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面试
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略)到低(略)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满(略),面试成绩公示。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教研员((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采取说课、答辩形式。成绩低于(略)者,取消选聘资格。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费用(略)(自备现金)。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略)%+面试成绩×(略)%。
各项成绩计算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
(五)考察和体检
1.考察由选聘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按照选聘人数与考察人数1:1比例进入考察。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由选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在二级及(略)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体检结束后(略)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3.在考察和体检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计划缺额时,按照成绩排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和相关手续(略)
1.公示。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名(略)站公示公告栏目(http:(略).html)、(略)人力资源和(略)公众号((略)人社发布)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出现不符合选聘条件和其他不适宜选聘情况的,不再进行递补。
2.公示期满后,由(略)和选聘人员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略)调动手续(无法匹配岗位级别的降级聘用)。试用期6个月,对不满足岗位需求的,退回原工作单位。
五、纪律监督
本次选(略)委机构编(略)、(略)人力资源和(略)、(略)成立选聘领导小组共同组织,(略)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监督。考试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凡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将从严查处。
本公告由(略)负责解释。
(略)咨询电话:(略)-(略)
(略)人力资源和(略)咨询电话:(略)-(略)
(略)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监督举报电话:(略)-(略)
(略)委机构编(略)
(略)人力资源和(略)
(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