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大力度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部署,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和升级,现开(略)年智能家居消费补贴活动参与企业公开征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略)时间
(略)年(略)月1日至(略)月7日
二、活动(略)方式<(略)上征集的方式,(略)企业将相关材(略)企业名称(相关材料盖章扫描,打包(略),文件包注明企业名称)。
联系电话:(略)-(略)
需提供材料清单:
1.企业(略)表(附件1);
2.适用商品报备表(附件2,表格excel版也需报送);
3.承诺书(附件3);
4.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
5.法人(略);
6.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行为证明(通过信用中国或者信用浙江可查询);
7.企业配套让利优惠方案。
三、参与活动企业要求
参与活动的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
1.(略)范围内登记(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售卖智能门锁(含智能防盗门)、智能窗帘、智能晾衣架、智能家用监控、智能照明、智能马桶(含马桶盖)、智能床(含智能床垫)、智能桌椅(含智能按摩椅、智能沙发)、智能健身设备、智能语音设施(含智能音箱)、智能服务机器人(含智能扫地机、拖地机)、智能洗碗机、智能蒸(烤)机(略)类智能家居产品的智能家居产品(略)售企业;
2.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资金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具备智能家居消费补贴(略)核销条件,能建立完(略)清晰的活动台(略)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具备与智能家居(略)对接的能力(略)功能;
3(略)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具有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以旧换新等综合服务能力;
4.在政策实施期间,入选企业须有银行对公结算账户,能够为消费者开具正规发票。企业应具备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
5.愿意(略)补贴兑现等待时间;
6.鼓励在本次活动期间同步配套促销优惠措施;
7.建立完(略)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计,并同意以审计结果作为补贴申请的最终依据。活动台账应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发票、消费者(略)清单(含消费者姓名、(略)号、联系电话、(略)产品名称及编码、销售额及补贴额等),并于活动结束后及时报送至主管部门备案;
8.具备较强投诉处理能力,能及时受理解决补贴(略)、使用过程中的咨询、投诉等相关问题,确保补贴(略)平稳有序;
9.活动期间参与企业不得借机抬高商品价格,不得强制搭售商品。
四、其他说明
1.实名(略)。消费者须实名(略)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并单独(略)结算,开具的发票抬头为消费者本人实名,发票(略)补贴金额,不含商家优惠金额)。
2.企业负责。因参与企业原因造成的应补未补、少补等消费者损失和多补、违规补贴等损失,由参与企业承担;如发生退货情形,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以后,由企业及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略)部门。
3.诚信守信。消费者和企业应按照诚信原则参与活动,消费者应向参与企业出示(略)件核验身份信息,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设置虚假交易骗取补贴资金,不得利用补贴政策倒买倒卖补贴产品。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参与活动的资格,并追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4.执法监督。(略)等部门在执法检查和投诉核查中发现哄抬价格、套取奖补等违规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参与活动资格,依法严肃处理。
附件:附件1 企业(略)表.docx
(略)年(略)智能家居焕新活动适用商品报备表.xlsx
附件3 承诺书.doc
(略)经济(略)
(略)年(略)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