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民事裁定书
((略))辽(略)破4-2号
((略))辽破终2号裁定指令于(略)年4月(略)日裁(略)(以下简称盛大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略)管理人。
(略)破(略)未向管理人移交相关财务账册资料,本院发布债权人申报债权公告。管理人对债权人所申报债权通过调查了解、债权人交叉核查等方式进行审查,并经两次债权人会议核查、核对,债权人对经管理人审查的8笔债权无异议,债权人、(略)提起诉讼。经管理人提请确认,本院于(略)年(略)月5日作出((略))辽(略)破4-1号《民事裁定书》,确认赵熠等8位债权人的债权,债权金额(略),(略),(略).(略),其中对债务人享有普通债权的债权人7家,债权金额共计(略),(略),(略).(略),对债务人享有税款债权的债权人1家,债权金额为6,(略),(略).(略)。经管理人核查,截至宣告破产申(略)无在册职工,不存在拖欠职工工资、社保及其他费用的情形。
管理人在接受指定(略)法定代表人刘生及股东谢文蕙,要(略),但均未得到回复。管理人在(略)年9月联系到盛大公司股东谢文蕙后,于(略)年(略)月8日书面通知其(略)文书和重大合同、财务账册、人事档案等资料,谢文蕙于(略)年(略)月(略)年(略)原法定代表人沈晓黎刑事犯罪被沈(略)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收(略)的(略)印章及其掌握的(略)年以后账册移交给管理人。(略)年3月(略)日,债权人赵熠向本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请谢文蕙和刘生二人向管理人移交财务账册、会计凭证、企业印鉴等全部有关资料,列管理人为第三人。在该案诉讼中,谢文蕙(略)公章、财务专用章、(略)年之后部(略)财务账册(三栏明细账一本、(略)年9月(略)日记载的1-(略)号凭证共四本)、营业执照副本、国有土地使用证(附带宗地图一张)、房地产开发企业资格证书(原件)。经管理人沟通,(略)年5月(略)日(略)原法定代表人沈(略)部(略)财务账册、会计凭证等资料。
(略)年5月(略)日管理人委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略)截止至基准日(略)年4月(略)日的财务状况进行专项审计,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略)所于(略)年7月9日出具编号为利安达专字【(略)破产清算专项审计报告》,审计结论:1、截至(略)年4月(略)日,按照现有的财务资料反映的数据,账面资产总额(略),(略),(略).(略)、负债总额(略),(略),(略).(略)、所有者权益总额-(略),(略),(略).(略),资产总额与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额差额为-2,(略),(略).(略),资产负债率为(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之规定。”(略)提供的财务资料不连续不完(略)严重缺失。
经管理人调查,(略)所有财产坐落(略)(略)号(5门)房屋(建筑面积(略)m²)一处。管理人于(略)年(略)月(略)日向本院申请宣告破产申请时,提供了(略)于(略)年7月(略)日作出的辽方格房估抵字[(略)]第(略)号《房地产评估报告》,估价结果:坐落(略)号(5门)房屋(建筑面积(略)m²)租金总价为(略),地下车库租金总价(略),合(略)账目后,管理(略)于(略)年(略)月(略)日出具辽蓝房咨字[(略)]第(略)号《房地产咨询报告》,咨询结果:以上商业用房(略) m²(略)场价值总价(略).(略),快速变现总价(略).(略),地下车库(略)场价值总价(略),快速变现总价(略).(略),(略)场价值总价(略).(略),快速变现总价(略).(略)。
本院认为,根据《(略)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法[(略)](略)号)第二十三条(略)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无人提出重(略)或和解申请的,管理人应当在债权审核确认和必要的审计(略)提出宣告破(略)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宣告破产裁定并(略)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债(略)指令裁定受理对盛大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现经管理人债权审核确认和中介机(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有破产原因。本案无债权人、债务人等相关主体提出重(略)或和解的(略)破产,符合法律规定。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百(略)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审判长 张伟
审判员 林红
审判员 徐顺才
二0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法官助理 康玉
书记员 李贺辉
本案裁定所依据的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略)。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略)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