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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业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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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于
2024-11-28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莲花南苑消防系统维修改造项目监理。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项目概况
获取
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北京时间)前提交
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SJL(略)-(略)
1.2项目名(略)维修改造项目监理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预算金额:(略).(略)
1.5最高限价:发改价格〔(略)〕(略)号文监理服务收费标准的(略)%(即折扣费率报价范围为0-(略)%),超出报价范围的报价视为无效。
1.6采购需求:本次磋商项目内(略)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略)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略)各方面关系(略)实施过(略)变更、索赔、验收及配合发包人竣工结算、
决算审计等均属于本监理范围。(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1.7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8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莲花南苑占地面积9.(略)平方,建筑面积(略).(略)平方。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略)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略)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三个月内任一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人员社保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申明,格式见
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申明,格式见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略)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略)乙级及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证书。
(2)项目总监具有国(略)师资格证书。
(3)投标供应商拟派的项目总监必须为本单位正式(略)缴纳社保记录(开标前三个月),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文件(如事业编制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社保证明材料)。(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采购文件出售方式:人民币(略)/套,售后不退;
3.2 采购文件出售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每天9:(略)-(略):(略),(略):(略)-(略):(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3 采购文件出售方式:(略),提供供应商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略))、采购文件获取申请表(公告下方自行(略))和汇款截图,以上资料扫描件(略)文件费用后,采购文件邮寄。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北京时间)
4.2、开标地址:(略)5(略)会议室
4.3、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两份((略)份正本、(略)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略)份(电子版须为
投标文件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内容应与
纸质文件完(略)名+标段编号简写、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略)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略)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略)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略)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略)站(https:(略).com/)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略)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未提供《(略)政府采购供应商
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的。
6.2 集中考察(略)及答疑时间、地址:(略)系人沟通。
6.3 政府采购信用承诺<(略)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略)〕5号规定,参加(略)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略)采购
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略)‘(略)’首页(htt(略)采购(略)页面(http://(略).(略).(略).(略):(略)/hodeframe(略)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略)BA9C8E(略)E(略)B(略)C8EC1E5)(略)(未(略)的供应商应先(略)‘供应商(略)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略)),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略)“信(略)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略)采购资格审查(略)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略)采购供(略)客服电话:(略)-(略);供(略)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莲花(略)物业管理委员会
地址:(略)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略)
地 址:(略)号汇盈商都5(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