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将《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九个“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的要求落细落实,进一步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慈善事业,巩固(略)崇德向善、依法兴(略)面,拟开(略)(略)4年“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现征集策划执行单位,诚邀具备条件的单位参与。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略)年“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
(二)项目内容:结合《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九个“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策划开展具有海口特色的“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并进行广泛宣传。
(三)经费预算:(略)
(四)项目实施时间:(略)年9月1日-(略)日
二、服务方相关要求
本次征集为(略)体服务采购,供应商报价时须注明设计规格、单价及总价,报价包含全部服务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一)服务方资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略)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其经营范围需与项目相关,须提供三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证件复印件((略))或自然人(略)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略)年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需(略);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附社保机构出具的(略)年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材料需(略);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任何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截图),材料需(略);
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料证明);
7.(略)供应商自认所需其他材料。(以上1-7项材料须盖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转包。
(二)询价文件的组成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2.询价响应书(活动策划执行方案)以及各询价响应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它相关文件。
(三)询价响应报价要求
询价响应总报价为服务完毕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服务事项、税收以及售后服务等费用。
三、有关说明
(一)报价要求:本次询价采购预算以人民币报价。
(二)响应单位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三)文件接收时间:(略)年8月8日至8月(略)日,逾期报送,将拒绝接收。
(四)文件递交方式:所需报送材料以(略)的形(略).cn)。
(五)联系人:(略)系电话:(略)。(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略)—(略):(略),下午(略):(略)—(略):(略))
附件: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九个“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海(略)
(略)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