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略)阿哌沙班片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GDYPLM(略))》(以下简称《采购文件》)有关要求和工作安排,广州药(略))现开展(略)阿哌沙班片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以下(略)集采)(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略)范围
属(略)集采药品范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取得国内有效(略)批(略)药品,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二、时间安排
产品提交送审时间:(略)年(略)月(略)日8:(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略)时止。
(略)集采(略)时间:(略)年(略)月(略)日8:(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略)时止。
三、送审及(略)要求
(一)产品维护送审。请相关企业在规定(略))进行产品维护并提交送审,具体产品维护操作指引详见附件1(略)“药品产品列表”中已有数据的产品,企业无需新增。其中,已生效的产品在(略)时间内企业可随时进行(略)操作;未生效的产品,企业应按要求在提交送审时间截止前,对产品信息进行维护并提交送审,审核通过后才可进行(略)操作。
(二)选择(略)产品。企业相关生效产品(即“审核状态”为“生效中”的产品)如选择参加(略)集采的,请在(略)时间截止前使(略),通过【药品集采项目】-【项目(略)】-【药品(略)】-【选择项目:(略)阿哌沙班片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产品(略)明细】进行(略)。
具体操作步骤:在相关产品“操作”栏(略)【(略)】,按要求操作后“(略)状态”显示为“(略)”即为(略)成功。在(略)时间截止前企业可取消(略)或重新(略),最终(略)状态以截止时间点该产品的“(略)状态”显示内容为准。产品“(略)状态”显示为“不(略)”或空白的,视为放弃参与本次集采。
四、(略)材料
企业提交的以下(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合法。相关材料均应加盖机构鲜章后扫描为PDF电子版(略)提交。企业无须到(略)递交纸质材料。
(一)信用失信等级材料。企业(略)品(略)((略)、(略))依据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评定为“中等”“严重”失信等级的,或申报企业被(略)((略)、(略))依据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评定为“特别严重”失信等级的,企业应同步如实填写、(略)信用失信等级材料。
(二)信用承诺书。请企业(略)《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见附件2),按要求填写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承诺书的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三)化学药品原料药来源说明材料。
(四)企业法人隶属关系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医药统计年报((略))》化学制药(略)册中“化学药品工业企业法人单位隶属关系后注”确认的企业关系(有相关文件可证明企业间关系已改变的情况除外)。
(五)原料药自产证明(限指原料药和制剂生产企业为同一法人)。
五、其他事项
((略)中本企业资质信息(包括《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等)和已生效药品的药品(略)批件(包括再(略)批件、补充生产批件等)、说明书、检验报告等。如上述文件有过期或更新的情况,企业可在(略)操作完成后再进行更新维护并提交送审,以免影响产品(略)及交易资格。
(二)(略)产品已通过或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请相关企业在(略)时间截止前使(略),通过【药品招标管理】-【资质库管理】-【药品产品资质管理】-【药品产品列表】进行维护提交,并按要求(略)药品目录集截图或药品过评批件等相关依据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维护提交的,将被视为未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
(三)按照“带码招标、带码采购、带码结算”的要求,请企业做好(略)产品国家医保代码维护工作,在(略)截止前使(略),通过【药品招标管理】-【资质库管理】-【药品产品资质管理】-【药品产品列表】进行维护提交。目前产品未有国家医保代码的企业,请尽快(略)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略)址:https:(略).html)维护药品国家医保代码。因没有国家医保代码未能成功(略)的,相应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四)请企业在选择(略)产品时,根据《采购文件》第二部(略)第三条第(四)项要求,同步对本次集采的1组价格进行申报、填写。
(五)参与(略)集采工作均须使(略)进行操作。(略)证书(略)流程请详阅:http:(略).html。已(略)的企业无需重复(略)。
(六)请各有关企业高度重视,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产品(略)工作。(略)截止后企业因(略)产品未通过审核,或逾期未完成(略)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略)集采,相应后果由企业自(略)操作指引详见附件1。
(七)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略)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产品即为“供应清单”,(略)截止后不允许补报、修改或撤销,请企业谨慎操作。
(八)企业须对自身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对填报提交虚假材料的企业,一经查实或经举报核实的,将由上级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应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九)其他未尽事项以《采购文件(略)发布的通知为准。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略)-(略),(略)-(略)(工作日:8:(略)-(略):(略) 、(略):(略)-(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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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