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内涝治理项目设计(第二次)招标文件的澄清及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略)内涝治理项目设计(第二次)招标已于(略)年(略)月(略)日在广(略)(https:(略).cn/#/index)、(略)((略)·(略))(https:(略).cn/#/(略)/index)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及补充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 (略)-(略) 页第三章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的全部内容更正为:
1、承包方式
中标人以中标价按合同约定和招标文件内容要求,法律法规及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建设期的服务内容,不允许转包和(略)包。双方约束内容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合同价款(略)办法及结算原则
2.1(略)按中标人的中标下浮率结算,中标下浮率即为合同结算下浮率。
2.2 合同价款(略)方式:
2.2.1(略)标段实施,设计费按已实施实际工作量进行(略),标段内容请参考可行性研究报告。
2.2.2设计费(略):
(1)每个标段竣工验收合格后经双方确(略)已实施的总设计服务结算价,设计单位提交本标段最终报告后,待施工完成开展结算审核时,(略)浈江(略)审定结算价后,(略)已实施总设计服务结算价的(略)%。
(2)缺陷责任期满后(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2年),付清余款(不计利息)。
2.2.3双方共同确认: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相关付(略)财政资金(略)程序规定,甲方向财政部门递交(略)本合同款的相关材料,递交之日视为已履行本合同(略)款项义务。如因财政部门审批原因或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进行请款导致不能如期(略)款项的,不视为甲方违约。
2.2.4在每次(略)合同价款前,设计单位需缴纳相应的违约金(若有)。
2.2.5承包(略)款发票必须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供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发包人,发包人收到符合要求的发票后(略)款。
2.3 结算原则
2.3.1设计费用结算原则:
中标下浮率即为设计费的结算下浮率,结算时按(略)浈江(略)审定标段的总建安费结算价取设计费后计算(同最高限价计算方式),
即:
A标段设计费结算价=A标段已审定的的建安结(略)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略)年版)标准取费后×(1-中标下浮率)。
B标段设计费结算价=(A标段+B标段)已审定的的建安结(略)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略)年版)标准取费后×(1-中标下浮率)-已(略)金额。
C标段设计费结算价=(A标段+B标段+C标段)已审定的的建安结(略)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略)年版)标准取费后×(1-中标下浮率)-已(略)金额。
2.3.2(略)出现规划重大调(略)或者重大设计变更,否则设计费不予(略)出现规划重大调(略)或者重大设计变更,增加设计费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3.3若因不可预见因素导致项目长时间(两年以上)暂停或取消,乙方可申请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进行结算。
2.3.4根据韶府办发函〔(略)〕(略)号精神,设计费最终结算金额(略)审定为准。
二、补充本项目控制价')" rel="nofollow" style="color:red;" title="标书制作">招标控制价计算确认函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招标控制价计算确认函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为电子原件,详细内容请见附件一、附件二。
本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略),凡招标文件等资料与本澄清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特此通知,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略)管理和(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