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承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1、项目编号:MNDCQ(略)(1)
2、竞价标的:(略)1幢2号店铺及1号部(略)店铺(略)年租赁使用权。标的以现状为准。(该公告中金额数字均以人民币:(略)为单位)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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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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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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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租金挂牌价((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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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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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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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1幢2号店铺及1号部(略)店铺(略)年租赁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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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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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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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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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产权证书号:宁政国用((略))第(略) 号/第(略) 号;宁房权证东侨字第(略)号/字第(略)号;
4、装修情况:一般
5、租赁期限:五年
6、合同履约保证金:6个月租金
7、(装修)免租期:免租装修期为(略)天
8、租金(略)方式:每半年(略)一次
9、租金递增方式:逐年递增6%
(略)、主要经营的行业或用途:商业;
(略)、限制经营的行业或用途:不得从事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存放危险化学用品。
(略)、是否有优先承租权:是
(略)、原租赁合同到期日:(略)年8月(略)日
(略)、合同的签订: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结果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略)、风险揭示(不确定性事项):若非出租方原因造成租赁物逾期移交的,出租方不负责赔偿;若因原承租户不搬迁等原因造成逾期移交的,租赁期限调(略)为以双方移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为准,出租方不予任何赔偿,承租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略)、交易保证金账户:
(略)宁德(略)行
开户账号:(略)
(略)在出租方及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且收到委托方要求返还保证金函件的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本公开招租项目的保证金在扣除佣金(若有)后的余款无息返还承租方,或做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及交易价款汇入委托方账户。
二、意向承租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交易佣金:详见(略)络竞价须知》。
五、公告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年(略)月(略)日。
七、(略)文件的构成:(略)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正本(略)份)文件构成。意向承租方必须按照公开竞价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文本进行填写和签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意向承租方向组织方递交(略)文件,视为其已详细履行对标的企业及标的的尽职调查,视为对本公开竞价文件全部内容及公告内容的认可、同意及遵守,视为对组织方制订的交易规则的遵守,视为对披露的《租赁合同》模版内容的认可。
1、意向承租人(略)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等法人证书复印件(签字并(略);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略)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签字并加盖手印;交验原件);
(3)(略)(原件)及授权代表的(略)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自然人(略),无法(略)的,应选择签字并加盖手印,下同)的《公开竞价文件》;
(6)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略)络竞价承诺函》(原件);
(7)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的与本次竞价标的相关的《租赁合同》(原件);
(8)通过“(略)站(http:(略).cn/)查询并打印意向承租方相应的被执行信息,意向承租方提供的查询结(略)站获取的被执行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经意向承租方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
(9)竞价文件中提及的其他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承租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的要求)。
2、意向承租方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意向承租人,可参与竞价;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承租方,组织方和出租方无需作出解释或说明。意向承租方应按本公开竞价文件规定的(略)时间和地点递交(略)文件,逾期送达(或寄达)的(略)文件将不予接受。(略)时间截止时间以后,意向承租方不得要求撤销已递交的(略)文件。如坚持要求撤销的,适用本公开竞价文件保证金条款的相关规定。
八、公开竞价文件的修改和补充
(一)在公告期内,出租方可通过组织方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公开竞价文件的内容,该补充通知作为竞价实施方案的组成部(略),和公开竞价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交易条件:
(一)本合同终止(含提前解除合同)当日,承租方应将租赁标的、资产、设备及附属设施完(略)地交付给出租方,并将承租方租赁期间的附合装修物无偿转移给出租方,承租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含解除),承租方所有物品自行处理,承租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含解除)之日起(略)日内将自己的物品搬出租赁场所并清场;若逾期未搬出租赁场所,该物品视为承租方的遗弃物,出租方有权任意处置该物品并予以清场,处置物品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且无须向承租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租赁标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及因承租方使用标的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四)其他交易条件以出租方及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十、其他说明:
(1)以上租赁标的介绍系出租方提供,仅供参考,具体标的现状意向承租方应自行查看了解,参与竞价即视为已经完全知悉且接受租赁标的现状。
(2)本公开竞价文件提及的时间皆为北京时间,货币指人民币。
(3)其他:/
十一、咨询、(略)电话:(略)-(略)
联系人:(略)p>
(略)地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