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卖标的:位(略)(略)号8-7的房屋。(详见标的物调查表)
本次拍卖为第一次拍卖,评估价:(略).(略)(略),起拍价:(略).(略)(略),保证金:4(略),增价幅度:0.4(略)。
特别提醒:该房屋未向本院交付,成交后需腾退。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过户(交接)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略)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略)交接手续。如果买(略)签订成交确认书、(略)拍卖成交裁定书(略)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略)签订成交确认书、(略)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略)本标的物变现过程中的社会辅助事务。
本标的物咨询电话:(略) 李女士(周一到周五9:(略)--(略):(略))。
四、延时出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略)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略)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略)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根据法律规定,在公告发布后、竞买开始前、竞价过程中
六、标的物现状(略)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过户及费用负担: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略),过户手续中应缴纳的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供暖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八、权属异议: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五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参加竞拍主体: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如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略)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略)个过程。
十、拍卖保证金及余款(略)将冻结竞买人(略)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略)指定账户,应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略)指定账户(户名:((略))京(略)执(略)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略),账号:(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略)资格的审核: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法定期限内向住建部门申请(略)方可向其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略)不动产登记部门将依据《协助执行通知书》按规定(略)产权登记手续。
十二、成交确认公示:依照《最高人民(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略)〕(略)号)的相关规定(略)将生(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略)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专项咨询电话:李女士 (略)<(略)咨询电话:邢法官(承办法官)(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