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湖西湖基础设施建设((略))-佛北战新博爱新城综(略)和(略)((略)、(略)、(略)等)监理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略)-(略)-(略)-(略)-(略)
项目名称:博爱湖西湖基础设施建设((略))-佛北战新博爱新城综(略)和(略)((略)、(略)、(略)等)监理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略)年(略)月(略)日
原定开标时间:(略)年(略)月(略)日上午(略):(略)
一、澄清修改内容
1、就《招标文件》中有关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的内容作出如下澄清:
由原来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略)年 (略) 月 8 日”
修改为“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略)年 (略) 月 9 日”。
2、就《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人员)资格要求“5.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略) 年月至(略)年月)为拟(略)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略)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修改为“5.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略) 年 5 月至(略)年 (略)月)为拟(略)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略)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3、为方便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略)中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现提供招标文件word格式供投标单位(略),便于编制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仅供参考,如招标文件word格式与PDF版本及答疑文件不一致,以PDF版本及答疑文件内容为准。
二、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址:(略)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不变。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不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略)。
招标人:(略)span>代理机构:(略)造价
(略)
地址:(略)/span>地址:(略)pan>(略)北 (略) 号(略)
联系人:(略)span>联系人:(略)span>
联系方式:(略)-(略)联系方式:(略)-(略)
(略)年(略)月(略)日(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