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外贸企业:
根据《关于设立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略)交(略)交易(略)团的通知》有关(略)组(略)团,负(略)参展企业一般性展位收回和调(略)安排工作。现转(略)厅《关于组织申报第(略)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的通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时间与形式
第(略)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第(略)届广交会”)计划于(略)年4月(略)日开幕,(略)三期举办线下展,其中:
第一期
:(略)年4月(略)—(略)日
第二期
:(略)年4月(略)—(略)日
第三期
:(略)年5月1—5日
二、展览内容
共设置(略)。各展期(略)设置详见附件1。
三、申请起止时间
品牌展位确认申请:即日起—(略)月(略)日。
一般性展位申请:即日起—(略)月(略)日。
四、展位申请流程
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略)为品牌展位和一般性展位。请(略)广交(略)(https:(略)及展品信息,提交参展申请。完(略)申请登记。
(一)品牌展位申请
第(略)届广交会仅对企业自愿申请退回和大会收回的品牌展位进行调(略)安排。请第(略)届广交会品牌展位参展企业,按品牌展位的(略)确认第(略)届品牌展位数量((略)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品牌展位确认申请)。如确认退回全部或部(略)品牌展位,请同步书面提交(略)的退回展位(略)自动生成)报(略)团,(略)团(略)交易团,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如需增加展位,请在(略)申请一般性展位,届时将在品牌展位粘连一般性展位安排中予以优先考虑。
根据广交会品牌展位动态调(略)机制,非品牌企业可随时向所属交易团书面提交、补充或更新品牌展位申请材料,按评审得(略)递补至品牌展位候选企业名单。请有意向的企业根据评审相关指引、申报注意事项,填写申请表并(略),连同所有纸质版材(略)交易团。(相关(略)首页——参展商——参展指引—品牌展位评审申请指南)。
(二)一般性展位申请
请有意参展且符合广交会参展资格(即生产型企业出口额超(略)美(略),贸易型企业出口额超(略)美(略))的新、老企业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 按展品目录(略)填报(略)展位申请信息,完成展位申请((略)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逾期未申报者,视同放弃参展。所有(略)为准。广交会禁止处于处罚期内的违法违规企业及展品参展。
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使用管理规定》,为强化展位管理,企业展位申请时,须预填展位负责人;有联营参展需要的,须提交联营企业申请信息(限(略)申请展位在3个及以上的企业),并(略)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双方供货关系证明材料,如贸易往来增值税发票等。展位位置(展位号)安排公布后,企业可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展位负责人,且联营参展须在完成联营企业展位号确认后方生效。
五、注意事项
(略)已设置“参展申请”相关指引模块,企业可通过“参展商——参展指引——参展申请”栏目查看。
(略)提示,详细、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如在申请填报中遇到问题,可参(略)首页“通知公告栏”的操作指南,或及时联(略)((略)—(略)—(略))解决。
(三)(略)提交申请时登记的(略)展示(略)展示的展品信息,请在获得(略)参展(略)进行相关操作。
(四)如(略)实行展品专业(略),须根据主要展品类别(占本企业展品(略)%以上),如实申报对应(略),以方便采购商准确查找目标展位,提高参展成效。
(五)广交会出口展实行退展位约束机制,具体(略)在完成(略)所有企业展位位置预置截止后的第二天之前(含)退展位的,所退展位不收取展位费;在完成(略)所有企业展位位置预置截止后的第二天之后至开幕前一天(含)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一半展位费;在开幕之后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全额展位费。
(略)保持常态化运营,企业申请(略)参展、选购套餐等(略)(https:(略).cn/)完成。如有疑(略)首页右侧浮动栏“帮助心”图标进入)了解具体操作指引。
六、其他事项
(一)原第(略)届广交会参展企业,若需等量调(略)络申报的同时,请填写《第(略)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等量调(略)表》(详见附件2),并于(略)月(略)日(略)调(略)表((略))寄至(略)团。
(二)流通型企业在申请(略)的展位数量超过3个时,可与有联合经营和供货关系的非流通企业(联营/供货单位)共同参展(联营参展),并须一并提交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双方供货关系证明,如贸易往来增值税发票等。(略)最多可申请与两家非流通企业共同参展。相关材料请于(略)月(略)日前寄至(略)团。
(略)上参展申请生效不代表获得参展资格。企业及展位安排将根据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安排相关办法确定,安排结果以“参展易捷通”最终公布展位号或所属交易团通知为准。
(四)“参展易捷通”为广交会官方唯一参展(略)。参展申请相关事宜请先与所属交易团联系。所有参展事宜均须通过所属交易团(略)。
广交会出口展不委托除交易团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任何参展申请、安排等事宜。
请企业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联系方式:
一、(略)交易团
1(略):
联系人:(略)>
迟 捷(电话:(略)-(略) QQ:(略))
曾 皜(电话:(略)-(略) QQ:(略))
地址:(略)2(略)
2(略)厅(外贸处):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地址:(略)5(略)
二、(略)团
(略)团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地址:(略)4(略)9层对外贸易处
附件:1.第(略)届广交会各展期(略)设置情况表
2.第(略)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等量调(略)表
(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