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天(略)关于
(略)—(略)年马(略)、高(略)
根据有关规定,天(略)拟推进天涯(略)马(略)、高峰大社(略)的建设和运营,现拟通过公开询价的方式,确(略)马(略)、高(略)的运营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略)—(略)年马(略)、高峰大社(略)运营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服务对象
(略)岁以上高龄老人、空巢老人、残疾老人、优抚老人、低保或低收入老人。
(二)服务内容
1.生活照料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日托、短托、照料、陪护、用餐(配、送餐)等照料服务。
2.保健康复服务:建立健康档案,并提供健康教育、助医服务、康复训练、心理慰藉等服务。
3.文体娱乐服务:提供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知识讲座、学习培训、歌舞书(略)等服务。
4.其他志愿服务:引入志愿者服务队(略),为老年人无偿提供义工服务、公益服务和老年人之间互助活动。
5.除上述(略)可以依据需求调查,拓展其他(略)实际需要、有特色的养老服务项目。收费项目需报相关部门核准备案。
三、项目周期
自签订协议之日起1年。
四、项目金额
项目预算金额(略)(略)(略)以内。
五、委托运营主体要求
具备法人资格的养老服务机构或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工社会组织;未纳入社会失信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群体信访事件;受委托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开展服务,自觉接受民政部门的监督管理,需(略)签订委托运营合同,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依法依规开展活动。
六、委托主体
(略)天(略)
七、委托方式
根据公告要求,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养老机构或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工社会组织积极申报本(略)将择优挑选信用良好,运营管理规范的单位,委托其承接(略)4-(略)5年马(略)、高峰大社(略)运营项目。
八、提交材料时间
报送时间:(略)4年11月15日至11月19日,每天上午(略):(略)至(略):(略),下午(略):(略)至(略):(略),有意向的单位于(略)4年11月19日下午(略):(略)前(略)天(略)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略)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联系人)(略)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报价代表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略)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的公章。
2.项目方案、报价单、资质证明、联系人、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等相关内容并加盖报价单位法人的公章。
参与报价的单位应将规定的文件材料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其他密封包装,并在信封或其他密封包装上加盖骑缝公章,不符合本询价公告要求的,将视为无效报价。报价单位对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nt>女士
联系电话:(略)-(略)
(略)院内B栋3单(略)(略)室)
(略)天(略)
(略)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