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持有保山鑫隆(略)公司股权拟进行公开拍卖的告知函(公示)
关于拟进行公开拍卖的告知函(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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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以下简称
(略)年6月(略)日,(略)人民法院作出((略)破产。
(略)亮<(略)(以下简称鑫隆<(略))的股东,(略)亮<(略)持有鑫隆公司(略)%股权,对应(略)资本(略)(略)。
根据(略)亮<(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债务人财产管理及破产财产变价方(略)最近一期资产负债表的,将以该资产负债表记载的所有者权益*持股比例(略)%和投资金额(略)(略)中较高者作为拍卖底价进行拍卖;若管理人无法取得鑫隆<(略)(略)的投资金额(略)(略)作为拍卖底价进行拍卖。管理人将于(略)年(略)月下旬(略)亮<(略)持有鑫隆(略)(略)%的股权进行公开拍卖。
鑫隆(略)(略)年8月资产负债表显示所有者权益为-5,(略),(略).(略)(略),因此首次拍卖的起拍价为(略)(略);若首次拍卖未能成交时,管理人可下调起拍价并进行第二次拍卖,起拍价为上次拍卖价的(略)%。第二次拍卖未能成交的,管理人将(略)别再以(略)、1(略)、1,(略).(略)、(略).(略)的价格进行拍卖。若以(略).(略)的价格拍卖仍无人竞(略)的实际情况(略)别采取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申请破产等措施。
现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向贵单位函告如下:
一、管理人对(略)亮<(略)持有的鑫隆(略)18%的股权进行公开拍卖,贵单位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略)权。
二、贵单位主张优先(略)权,应在收到本告知函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书面主张并提供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主张优先(略)权申请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略)明、(略)、被委托人(略)复印件等)。如上述时间届满,贵单位未向管理人主张行使优先(略)权,视为(略)放弃此项权利。
三、贵单位主张优先(略)权经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略)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四、贵单位参与竞买的,应按照管理人在(略)上发布的相关公告的要求缴纳保证金。如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视为贵单位放弃优先(略)权。
五、贵单位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你方竞得。
六、本告知未尽事宜,按管理人在(略)上发布的相关公告内容执行。
特此函告(略)管理人
(略)年(略)月(略)日
联系方式:(略) (略)亮<(略)管理人
地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