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略)机柜及配电箱。
二、项目内容
1(略)机柜及配电箱
2.采购数量(略)
3.交货地点(略)
4(略)机柜及配电箱的技术参数单独对接;
5.配合甲方开展试验相关工作。
三、企事业资格要求
1.在国内(略)的事业单位或在国内(略)的企业(非外资、非合资类企业、民营企业)且法人代表具有中国国籍,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 具有三级(或以上)保密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具有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5. 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略))证书,或已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须提供已通过资格审查并完成(略)改验证的完(略)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报告》);
6.能够提供试验所需设备和技术保障人员,具有相关保障能力。
7.具有完备的保密、安全措施。
8(略)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略)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略)上(略)登记时间、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向采购方联系人(略),通过资审核后开展技术参数对接,并于规定时间前将谈判资料递交(略)1号院。
需提交的谈判资料如下:
1.报价单;
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略)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略);
3.授权代表需提供有效(略)明(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证书、(略)复印件,如是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略)》原件、被授权人的(略)复印件);
4.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略);
5.三级(或以上)保密资质证书复印件(略)
6.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略))证书,或已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须提供已通过资格审查并完成(略)改验证的完(略)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报告》);
7.响应人承诺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相关能力,有类似业绩(略)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略)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提供《业绩资格承诺书》(附件1);
8.响应人认为能够证明单位能力的其他文件。
注意事项:以上(略)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提供相应的目录和索引,采用A4幅面纸装订成册。
以上(略)资料需提供1份纸质文件,1份(略)(光盘,(略)为加盖鲜章的纸质文件的PDF格式扫描件)。
五、公告公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全军(略)上发布。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响应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响应截止时间、谈判时间:与联系人对接后另行通知。
响应文件递交和谈判地址:(略)1号D(略)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采购方(略)研究院
联系人:(略)(技术)
李先生(略)-(略)(管理)
地址:(略)1号院
邮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