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略))水行政主管部门、供(节)排水行业(略),有关单位:
为做好(略)水利科技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宁 (略)水利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就申 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略)属单位、地方水利部门和其他具备完成科研项目实力、 具有良好(略)内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均可申(略)水利科技项目。鼓励教学、科研、设计、建设、管理单位联合申报。
二 、申报要求
1.科技项目内(略)工作,以(略)为主线,以解决问题为(略)建设、全域建设幸福河湖、数字孪生水利建设、水旱灾害防(略)除险加固、供水排水、河湖长制,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水土保持等水利水务重点工作,深入推进新技术、新工艺、 新材料、新的产品引进、推广和应用,突出创新性、自主性、先进性和实用性。
2(略)带科研、以专题研究带科研。(略)应通过科技项目研究,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协作研究, 积极开展科研攻关,(略)项目中关键技术问题。水利管理相关专题也应通过科技项目深化研究,提升专题研究质量,切实(略)水利管理水平。
3.各地各单位要严格审核,提升项目申报质量。申报项 目应主题明确,任务清晰,(略)线准确,资金到位,时间安排合理,人员落实。要突出研究成果的应用,通过实践应用检验,着力使科技研究推动科技创新。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项目申报单位在职人员。
4.各地要切实推进近几年已列项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 保障项目按期完成。对于项目主要人员有在研科技项目2项及以上人员,不再申报新的科技项目。
三、申报方式
1(略)上申报
各地水利部门项目实施单位申报及审核工作可直接通过 (略)(http:(略).cn)-- 水政务全 要素协同--水利科技管理模块。各企业可通过(略)宁波(略)(https:(略).cn/?code=(略)ce(略))(略)后(略)水政务全要素协同--水利科技管理模块进行申报。 填写科技项目申报信息,(略)水利科技项目申请书。
2. 申报审核
申报单位为科技项目实施单位,审核单(略)、(略)((略)。(略)、(略)((略)域内科技项目的审核推荐,盖章确认。宁(略)直属单位、(略) 属教(略)等单位,由(略)直接审核。
3(略)上申报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
(略)年3月(略)日(略)上申报和各地推荐截止时间。请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略)申报和审核推荐,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略)许佳莹(略)
宁(略)
(略)年1月6日
附件:(略)水利科技项目申请书(申报表格).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