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管理人定于(略)年1月(略)日(略)时至(略)年1月(略)日(略)时止(延(略)”http(略)络竞价(略)名下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拍卖。
本(略)管理人(简(略)(简称拍卖公司)承办,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土地证编号(略)冀((略))(略)不动产权第 (略) 号,面积(略).3平方米(5.9亩)。
起拍价:(略).5(略)。保证金:(略)。加价幅度(略)或者(略)的(略)数倍。
以上数据仅供参考,可能存在误差,竞买人应实地(略)勘验或去国家相(略)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二、竞价规则:
1、采用增价式拍卖;
2、本次拍卖设有保留价,低于保留价不能成交。
3(略)络竞价方式,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最后5(略)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略)钟,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报价时,将同时产生新的倒计时竞价时间,直至最后一个限时报价阶段没有更高报价为止且当前报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此报价最高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该标的竞价结束。
4、在拍卖过程中,有最高应价且该应价不低于保留价时,优先(略)权人可以表示以该最高价买受,如无更高应价,则拍归优先(略)权人;如有更高应价,而优先(略)权人不作表示的,则拍归该应价最高的竞买人。顺序相同的多个优先(略)权人同时表示买受的,以抽签方式决定买受人。
三、拍卖款项(略)方式和账户:
1、拍卖保证金可通(略)银、手机银行等方式转账,不接受现金缴存、转账支票等方式缴纳保证金。拍卖保证金截止时间为(略)年1月(略)日(略)时,缴纳至管理人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拍卖保证金转作成交价款,剩余成交价款应当于拍卖成交3日内交至指定账户。
3、未成交的竞买人拍卖保证金由管理人在(略)个工作日退还(不计利息)。
以上款项缴至账户:
(略)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略)
户号:(略)
四、优先(略)权人主体以及权利性质:
1、优先(略)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本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内向拍卖公司(略)审核确认后才能以优先(略)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拍卖标的享有优先(略)权。本标的优先(略)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略)权。
2、在拍卖过程中,有最高应价且该应价不低于保留价时,优先(略)权人可以表示以该最高价买受,如无更高应价,则拍归优先(略)权人;如有更高应价,而优先(略)权人不作表示的,则拍归该应价最高的竞买人。顺序相同的多个优先(略)权人同时表示买受的,以抽签方式决定买受人。
五、财产交付方式及财产所有权转移手续: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及相关(略)件等材料与管理人(略)交接手续,交接完毕后,标的物的一切风险即转移到买受人处。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在指定时间内(略)交付手续的,管理人不再承担标的物保管义务,买受人应自行(略)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
3、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买受人(略)产权登记、过户等一系列财产所有(略)不做对(略)产权证书及(略)时间的任何承诺,一切风险责任由竞买人承担。财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申请(略)。标的物不能或者延迟(略)过户手续及产权证书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4、因无权证建筑或者超出红线的有证建筑导致政策拆除或者无法过户的风险需买受人自行承担。
六、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和任何产权证书由买受人自行(略),(略)过程中应交纳或(略)服务费及明确的或不明确的一切关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原产权人应承担的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破产受理后产(略)有关部门缴纳、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或出让金差额和土地使用租金、规费、测绘费等)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2、可能隐含存在的其他一切费用,包括买受人自行(略)水、电、煤、气等公共事业及相关手续,所产生的费用及与拍卖标的有关的所有欠费,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咨询,竞买人参加竞拍时应当将上述具体税费作为成本考虑。
八、遇有特殊情况,管理人有权根据破产程序需要及相关规定随时中止拍卖程序。
九、竞买人须在(略)年1月(略)日(略)时前向拍卖公司递交(略)资料,对(略)确认后(略)负责接受咨询,引领看样,签署文件。
十、拍卖财产存在各(略)亦不能保证拍卖财产品质、真伪,竞买人应仔细审查拍卖财产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一经拍(略)不因拍卖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
(略)查封,管理人正在积极(略)解除抵押、解除(略)不做对(略)时间的承诺。
十二、此公告在“全国企业(略)址:
https:(略).net
(略)咨询电话:(略)
<(略)
联系电话:(略)-(略),(略)(刘经理)
管理人联系电话: (略)(火女士)
(略)管理人
(略)年1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