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包装食品贸易合作方征集公告
为(略)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预包装食品贸易合作方,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预包装食品贸易合作方征集项目
二、申请机构的资格要求
申请机构需在准入资质、资金能力、质量保证能力、供货业绩、履约信用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综合实力。原则上申请机构应符合下列条件:
1、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略),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经营范围应包含:预包装食品销售。
3、应具备有一定的资金能力,丰富的预包装食品贸易管理经验和业绩,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风险控制流程和财务管理制度。
4、申请机构声明在最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行为。
5、财务和纳税情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征集形式
1、公开征集。
2、公告发布期满,征集单位将召开专家评审会议评选得(略)最高的申请机构作为征集单位拟实施预包装食品贸易的洽谈对象,据以实施预包装食品贸易。
四、申请方式
1、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参与本项目合作的申请机构,请在(略)年8月9日(略):(略)前,将加盖公司公章的(略)及委托代理人(略)(扫描件)(略)到并电话通知联系人(联系人:(略)电话:(略))(略)征集文件;
2、申报材料请按照A4纸张格式装订成册并密封,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其中正本必须注明“正本”字样,正、副本内容必须保持一致,副本可以用复印件。若正本和副本、电子版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有关本次征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五、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请于(略)年8月(略)日(略):(略)前报送至报送至姜堰开(略)开标室(地址(略)材料与电子材料须保持一致。
2、申报材料接受方式为书面形式当面送达,其他如邮寄、电报、传真等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3、申请机构应当据实报送有关材料,对于发现以虚假材料骗取合作的,征集单位有权取消其资格。
4、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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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公告仅是一种邀请行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契约行为。
特此公告。
(略)
(略)年8月2日
附件1:
(略)
本人 (姓名)系 (申请机构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参与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关于 中的所有文件,以及签订合作协议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均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申请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略)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略)号码:
日期:(略)年 月 日
附件2:
承 诺 书
(略):(略)pa(略)预包装食品贸易合作方征集项目的被征集,在此过程中如有异议,首先向征集单位书面提出异议,对异议答复不满的,自愿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本单位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
承诺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略)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