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略)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略)﹞(略)服务指导性目标((略)年版)的通知》(昆财综﹝(略)﹞(略)号)文件的要求,(略)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举(略)实施“三项计划”系列活动暨“悦耳之音”主(略)服务计划已(略)审核,现将(略)信息公示如下,公示期(略)年7月(略)日—(略)年8月7日,联系电话:(略)——(略)。
附件:(略)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委托第三方举(略)实施“三项计划”系列活动暨“悦耳之音”主(略)服务计划
(略)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略)年7月(略)日
(略)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委托第三方举(略)实施“三项计划”系列活动
暨“悦耳之音”主题文化活动启(略)服务计划
(略)民族宗教委(略)年工作部署和我委工作计划,我委为进一步推动“三项计划”实施,根(略)服(略)财综〔(略)〕(略)服务指导性目录((略) 年版)》(昆财综〔(略)〕(略)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举办实施“三项计划”系列活动暨“悦耳之音”主题文化活动启动仪式,编制(略)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举办实施“三项计划”系列活动暨“悦耳之音”主题文化活动启动仪式 (A(略) 群众文化活动服务)
二、(略)主体
单位名称:(略)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三、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举办实施“三项计划”系列活动暨“悦耳之音”主题文化活动启动仪式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推动“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及“体育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意见”落实落细,创新推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昆明当好“六个排头兵”、推进新一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略)。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略)
(二)资金来源:(略)民族宗教专(略)本级资金
五、承接标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承接方未被(略)站失信被(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承接方需具有相关的行业资质或认证,具有较高的承接水准及政策水准,在观点或方法及活动举办、文化服务上具有独创之处;
(七)结合活动主题与实证(略)析,提出可操作性的建议,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合作意识,在活动执行中,面对突发问题能快速、合理、科学的处理;
(八)能够提前制定应对措施,建立紧急响应机制,提前预警,在活动举办中不会因为无法预料的问题而收到干扰;
(九)承接方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高效完成工作,确保活动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目标要求
(略)年下半年圆满完成活动启动仪式。
七、(略)方式
八、资金(略)方式
按照签订(略)服务协议内容(略)服务费用。
(略)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略)年7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