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家评委:
为进一步促进(略)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的专家(略)与抽取工作规范化,充实完善评标评审专家库资源,提升评标、评审工作质量,切实保障招标采购活动的公平性与公正性,依据《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略)招标采购协会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安徽(略)招标采购管理制度》(略)综合评审专家库中符合条件的专家申报加(略)招标采购协会评审专家库。此次申报活动以自主(略)、集中评审、统一培训考试(略)的方式展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申报条件
(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从业满8年,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同等专业水平是指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关(略)职业资格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按照国家(略)有关文件执行。
(三)能够秉持认真、公正、诚实、廉洁的原则履行专家职责。
(四)申请时,年龄未满(略)周岁且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论证、评估、后评价、验收、评标、评审等活动工作。
(五)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专家专业(略)类
专家库专业(略)、货物和服务等招标采购领域,各专业名称及(略)类详见(略)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略)类标准》。
三、申报及(略)程序
<(略)上提交
申请人(略)“安(略)((略)www.(略).cn)”,进(略)招(略)上(略),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初审用户选择“(略)招标采购协会”,(略)相关电(略)址后,提交申报。
(二)审核
(略)招标采购协会将组织评审专家组,对(略)上核验。
(三)培训考试
经审核通过的专家申请人,需统一参加有关法律法规、评标评审实务等内容的培训考试。考试合格者,将获颁《(略)招标采购协会专家库专家证》电子证书。
四、申报时间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专家申请人,于(略)年8月(略)日前完成个人信息填报并提交。8月(略)日至8月(略)日期间培训考试((略)、线下待协会具体通知)。
五、抽取使用
自(略)年9月1日起,根据项目特点及属性(非依法必招项目、非进场交易项目、限额以下(略)散采购项目、国有企业招标采购项目、专家论证、项目验收等)将正式启(略)招标采购协会专家库抽取终端抽取专家(语音抽取号码:(略)-(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span>
(略)-(略);
(略)招标采购协会
联系人:(略)span>
(略)-(略)。
(略)年7月(略)日
<(略)关于推荐评标评审专家加(略)招标采购协会专家库的通知-7.(略).pdf" href="http:(略).cn/UploadFiles/(略)-(略)关于推荐评标评审专家加(略)招标采购协会专家库的通知-7.(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