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略)队(略)结构,吸纳优秀人(略)卫生力量,提高卫生服务能力,(略)、(略)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通知精神,我院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和人员配备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卫生技术人员7名。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临(略)年聘用制人员紧缺岗位招聘计划表》
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能胜任医疗卫生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3、岗位1-3年龄要求:(略)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4高层次人才年龄要求:(略)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见招聘计划表。
5、执业资格要求:各岗位要求具有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证。
6、岗位1-3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的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7、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
8、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略)、(略)医学会鉴定)或被吊销执业执照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应聘者在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三、招聘程序
(一)(略)时间、方式及提交材料:
1、(略)时间:
(略)年9月(略)日9:(略)至(略)月8日(略):(略)。
采用(略),(略)地址:(略)2、(略)材料:
(1)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学籍(略)证明;
(2)(略)原件;
(3)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未取得规培证的由规培单位提供相关证明)、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原件;
(4)(略)附件为jpg图片、pdf文档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5Mb。
(5)(略)成功后加入QQ群(略)。
(二)考试内容及方式
1、考试内容
卫生政策法规、医疗卫生常识、卫生专业知识,命题由我院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
2、考试方式
研究生学历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略)人数比例不达1:5,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如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略)人数比例超过1:5,增加笔试环节。
本科学历采取笔试、面试两个环节进行。
(1)笔试
笔试准考证(略)时间及笔试相关事宜在群内公布。
(2)面试
面试由5名及以上专家组成,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略)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风貌,专业知识水平等。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略)到低(略)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三)总成绩
1、只采取直接面试进行招聘的岗位,总成绩(略);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略)。
2、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略)%+面试成绩×(略)%(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面试成绩达不到(略)以上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略)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考察的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体检、考察合格后因个人原因确认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在总成绩合格线内根据成绩从高(略)到低(略)顺序递补。
四、公示与录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无异(略)组织人事科按程序(略)试用期手续。拟录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若有举报并查证核实者,取消录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接通知后(略)日内无正当(略)报到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科室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核(略)组织人事科按程序(略)正式聘用手续。
五、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
(二)不得在考试、体检等环节出现违纪行为。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六、咨询电话:
(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