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将于
(略)年
(略)月
3日
(略)时起至
(略)年
(略)月
4日
(略)时止(延时的除外)(略)庆(略)账户名:(略)人民法院
,: http:(略).com/(略)/(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略)名下位于庆城(略)房产。
评估价: (略)(略) 拍卖价:(略)(略)
保证金: (略)(略) 加价幅度:(略)(略)
二、双方当事人、已知优先(略)权人的通知情况:
1、本标的物优先(略)权人相(略)确认,取得优先(略)权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略)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2、通知或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略)权人的情况:本院已通知当事人。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的,根据《最高人民(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略)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略)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开拍前三个工作日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看样,有意者可与本院执行法官联系,执行法官确定看样时间组织统一看样,也可自行前往标的物(略)看样。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略)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略)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略)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特别提醒:上述拍卖标的物暂未腾迁,该土地(略)集体土地,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标的物拍卖成交买受人付(略)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略)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略)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质押权人、优先(略)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略)个过程。
十一(略)将冻结竞买人(略)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略)指定账户,以冲抵价款。拍卖余款在(略)年(略)月8日(略)指定账户(<(略)案款(略)营业室,账号:(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略)上参拍技术咨询电话:
联系人:(略)pan> 联系电话:(略)
(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略)
二O二四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