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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某医院帮扶县级医院医疗设备及手术器械采购项目(包1)招标公告(2023-JQ22-W1043)。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略)医疗设备及手术器械采购项目(包1)
招标公告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项目名称:(略)医疗设备及手术器械采购项目编号:(略)-JQ-W(略)项目概况:包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技术要求数量(台、件、套)交货时间交货地点1动态心电监测仪详见第六部(略)技术要求1合同签订后(略)天内安装调试完毕采购单位指定(略)1高压注射器1心肺复苏仪1说明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
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2.项目
预算:(略).5(略);3.最高限价:(略).5(略);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略)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略)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三)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略)以上罚款等重大(略)采购
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略)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略)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十)本项目特定资质:(略).1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1.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境外制造商除外)3.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略)证;(略).2供应商若为制造商,须提供:1.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境外制造商除外)2.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略)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范围须覆盖所投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略)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略)《医疗器械(略)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略)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略)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非医疗设备的,无需提供。(十一)投标供应商必须(略)址:plap.mil.cn)进行(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略)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一)申领时间:(略)年(略)月(略)日至(略)月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略):(略)至(略):(略),下午(略):(略)至(略):(略)。(略)上申领。(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略)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略)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六)、(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四)申(略)上(略)方式。投标供应商采取(略)电子(略)方式提交(略)材料,(略)主题:项目名(略)名称;(略)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所投包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略)
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略)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略)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略)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略)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略)提交的(略)材料,当天以(略)形式告知审核结果;(略):(略)后提交的,次日(略):(略)前告知。逾期未收到审核结果通知的,请主动联系项目负责人。审核未通过的,请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请自行把控
采购文件申领时限,逾期将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五)为进一步营造阳光透明、廉洁高效的采购环境,广泛听取供应商、评审专家、采购单位意见建议,即日起,上级采购管理部门设立采购管理热线,现予以公示。受理内容:对军队采购工作方法模式及行业建设发展的建议,对采购工作作风、服务质量、保障效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对军队采购工作及政策规定存在的疑问,对军队采购活动具体事项的投诉等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联系电话:(略)(手机)、(略)-(略)(座机)通讯地址:(略)间:(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北京时间)。(二)投标截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北京时间)。(三)投标地址:(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略)递交
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开标时间、地点(一)开标时间:(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北京时间)。(二)开标地址:(略)ww.(略).cn)上发布。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略)理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