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略)战略,进一步加强优秀年轻干部队(略)人才储备,根据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全社会引进(略)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全日制高校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年龄在(略)周岁(含)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略)周岁(含)以下。
(略)范围内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略)外在编工作人员报考,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条件
引进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秀,有志于从事机关事业单位和经济社会管理工作,自愿到祁门工作;能如期毕业并获得毕业证、学位证;身体健康;无定向委培单位,服从组织(略)配。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略)周岁以下((略)年(略)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略)周岁以下((略)年(略)月1日(含)以后出生)。
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略)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略)年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或者是国家统一招生的(略)年、(略)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略),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略))、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略)年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略)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略)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引进程序
1(略)络(略)站(略)人力(略)站。(略)时间为(略)年(略)月1日9:(略)至(略)月7日(略):(略),逾期不再补报。
考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略):(略)人力(略)站(http:(略).html),进入首页“专题专栏”滚动条中“人事考试查询(略)”模块,选择相应考试进行(略)。(略)络(略)资格(略)委组织(略)人力资源(略)负责。报考人员(略)人力(略)站进行(略),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略)年(略)引进人才(略)资格审查表》,(略)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略)×(略)像素,大小(略)—(略)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略)件(居民(略)、临时(略)、社会保障卡、护照)进行(略)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略)后,(略)月8日(略):(略)前可随时(略)人力(略)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略)月8日(略):(略)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略)委人才工作(略)主任会议研究同意的紧缺岗位,可降低比例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略)月(略)日(略):(略)—(略):(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资格审查。专业测试前一天,(略)委组织(略)人力资源(略)对(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认工作,复审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若发现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不符合要求的,则取消其考试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
(1)属全日制(略)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略)、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和(略)资格审查表等其他报考岗位所需材料,其中未取得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略)、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和(略)资格审查表等其他报考岗位所需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专业测试。专业(略)委组织(略)人力资源(略)统一组织实施,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专业测试成绩满(略)为(略)。
对于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不超过(略)人(含(略)人)则采取专业测试方式进行;对于同一岗位报考人数超过(略)人(不含(略)人),则采取先加试笔试(满(略))后专业测试方式进行,笔试后按成绩高低确定前(略)人参加该岗位专业测试。如果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则一并确定为专业测试人员。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设置最低控制(略)数线,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略)及以上,方可进入专业测试。加试笔试成绩不计入专业测试成绩。其中,博士研究生报考者直接进入专业测试环节(不占用专业测试名额)。
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略)以上(含(略)),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同一岗位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具体加试方案另行公告。专业测试成绩计算时(略)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专业测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
(略)委组织(略)人力资源(略)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专业测试成绩,从高(略)到低(略),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
(略)委组织(略)人力资源(略)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略)《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略)〕(略)号)(略)委组织部、(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略)卫生厅《关于进一步(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略)〕(略)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由各引进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略)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略)〕(略)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专业测试成绩从高(略)到低(略)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5.公示聘用。
(略)委组织(略)人力资源(略)综合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提出拟引进人才名单,(略)委人才工作(略)研究决定,确定引进人才正式名单,公示后按规定(略)聘用手续。
引进人才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5年,试用期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引进人才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相关待遇
引进人才除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外,其他有关待遇按照《深入实施迎客松英才计划加快打造大黄山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黄人才〔(略)〕2号)文件执行。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未尽(略)委人才工作(略)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略)-(略)((略)委组织部人才办)
监督举报电话:(略)-(略)((略)委组织部纪检组)
上述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附件1:(略)年(略)引进人才岗位条件表.xls
附件2:(略)年(略)引进人才专业参考目录.pdf
附件3:关于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承诺书.docx
中(略)委人才工作(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