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略)安保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略)8(略)A座(略)层(略)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5日9时(略)(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GC(略)G(略)
项目名称:南(略)安保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略).8(略)/年
最高限价:(略).8(略)/年
采购需求:南(略)安保服务采购,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集中(略)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采购人不组织(略)勘察或答疑,但投标供应商须对项目(略)进行踏勘,相关费用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略)考虑(略)实际情况,采购人不负担因投标供应商对项目(略)情况考虑不周而产生的其他任何费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略)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模板)。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略)采购活动前一年的财务报告,或前六个月内的会计报表,或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1 个月的纳税及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略)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须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公安部门审批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供应商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安保备案证明(提供(略)有效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每天上午9时(略)至(略)时(略),下午(略)时(略)至(略)时(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址:(略)8(略)A座(略)层(略)室
3、方式:将“营业执照复印件(略)、(略)原件(内含联系人手机号、(略)等信息)(略)、法人和经办人(略)复印件(略)”扫描为(略)/p>
4、费用:人民币(略)/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略)年(略)月5日9时(略)(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略)年(略)月5日9时(略)(北京时间)
地址:(略)8(略)A座(略)层(略)室((略)公司)(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略)原件出席开标仪式),未提供将拒收该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略)年(略)月5日9时(略)(北京时间)
地址:(略)8(略)A座(略)层(略)室((略)公司)(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略)原件出席开标仪式)。请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按照要求提供带授权代表或法人本人(略)原件和(略)原件,未提供将拒收该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略)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略)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略)站((略)www.(略).cn)、“(略)”((略)www.(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未提供《(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暨信用承诺书》。
4.供应商诚信档案(略)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略)〕5号规定, 参加(略)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略)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
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略)‘(略)’首页 (htt(略)采购(略)页面(http://(略).(略).(略).(略):(略)/hodeframe(略)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略)BA9C8E(略)E(略)B(略)C8EC1E5)(略)(未(略)的供应商应先(略)‘供应商(略)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略)),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略)“信(略)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略)采购资格审查环节(略)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略)
地址:(略)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略)
地址:(略)8(略)A座(略)层(略)室
联系方式:张工 (略)<(略)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九、公告媒体
本采购公告在(略)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略)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如(略)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