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略)当阳段项目地材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G(略)当阳段项目经理部已由(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审批服务[(略)]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G(略),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G(略)当阳段项目经理部。本项目地材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略)招标投标方式。
2.1项目概况:湖北建养一体化当阳项目(略)两期建设当阳东段和当阳西段,当阳东段为第一段和第二段,当阳西段为第三段,目前计划开工当阳东段,第一段谢花桥(略)段K0+(略)~K(略)+(略).(略),长(略).(略)米;第二段为绕城段1(略)至张翼德横矛处段,长(略)米;第三段为木店至泉河段K(略)+(略).(略)~K(略)+(略).(略),长(略).8米,(未在开工计划内未征地、无图纸);全线合计(略).(略)km,本次开工长度(略).(略)km,全线按(略)标准进行建设,设计速度(略)公里/小时,(略)基,宽度(略).5米,项目总投资约为9.6(略),建安费约为6.3(略),建设工期(略)个月。
2.2招标内容:地材(物资名称、包件划(略)、计划交货期等,具体详见附表1)。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与中小型企业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略),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3.1.2纳税人身份要求: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
3.1.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与产能配套的供应能力。
3.1.4财务能力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略)、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略)资金(略)别不低于人民币(略)0(略)。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必须满足现行《(略)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略)-(略)、《普通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JGJ(略)-(略))、《建筑用卵石、碎石》(GB/T(略)-(略))(JTG E(略)-(略)),并满足中交建筑G(略)当阳段项目业主及监理提出的合理要求。
3.1.6供货业绩要求:至少参与过1个以上的企业供货。
3.1.7履约信用要求: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凡进(略)住建、“黑名单”上的厂家不得参与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1个包件。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6投标人需为中交集(略)招标人审核通过的供应商。
3.7各投标单位(略)投标文件IP,出现以上情况的视情节给予1-3年或永久禁止参与中交建筑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3.8中标人须接受以中交建筑授权组建的项目经理部名义签订物资购销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