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传输设备板卡补充建设项目公开招标(略)受某部队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
项目名称:光传输设备板卡补充建设项目
二、
项目编号:ZWZ(略)
三、
项目概况:
3.1 项目内容:
OTN设备电交叉子架1套、光方向子架1套、(略)业务处理板(略)块、(略)处理板(略)块,光模块及其他配件若干。
注: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册,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技术册为准。
3.2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册(以招标文件技术册为准);
3.3 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略).7(略)。
注:★投标总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4项目交付时间:详见第四部(略)“采购项目需求”。
3.5
项目交付地址:(略)a>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略)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4.2不得处于军委装备发展部暂停装备承制资格或禁止参加装备采购活动处罚期内;
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略)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4已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或已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且承制范围涵盖招标项目或其同类项目(以投标人提供的装备承制单位(略)证书副本涵盖内容为准)。(尚未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含过期复审),但已经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且承制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企业,须提供资格主管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或通过(略)审查并完成(略)改验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对于《装备承制单位(略)证书》副本范围未涵盖所投项目的单位,应提供资格主管单位出具的完成扩大范围审查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军内建制单位(不含军队管理的企业化工厂)尚未取得装备承制资格的,应出具质量体系认证完成情况证明材料以及上级单位向军委装备发展部推荐(略)装备承制资格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资格主管单位是指军兵种装备部合同监管部门,以及军委机关(略)管有关装备部门履行相应职能的机构。
4.5具有与装备承制资格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本条资格证书与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两证合一,则仅须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过期的或已通过审查但未下发证书的,需提供质量体系认证主管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已通过(略)审查的证明材料;
4.6未(略)并(略)招标文件的,不得投标;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品牌及产品投标。
五、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人民币(略).(略),售后不退。
六、
(略)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6.1(略)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布起至(略)年(略)月(略)日,9:(略)至(略):(略);(略):(略)至(略):(略)。(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6.2(略)招标文件地址:(略)7(略)(深圳交易(略)公司招标业务二部)。
6.3(略)要求
指定专人(略),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略)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军队单位不作要求)、提供非外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说明承诺书(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
(2)
提供未处于军委装备发展部暂停装备承制资格或禁止参加装备采购活动处罚期内的书面声明(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
(3)有效(略)明(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略)原件(略)出示;如是非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见附件)、被授权人(略)原件(略)出示);
(4)(略)人为授权代表的,提供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缴纳的最近三个月任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略)(院校学生或军人等无社保证明的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略)出示);
(5)装备承制单位(略)证书正本、副本,已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未取得装备承制资格的和过期复审的,装备承制范围不包含采购项目的,军内建制单位尚未取得装备承制资格的,应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要求提供项相关证明材料;
(6)有效的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若本条资格证书与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两证合一,则仅须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过期的或已通过审查但未下发证书的,需提供质量体系认证主管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已通过(略)审查的证明材料;
(7)保密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备注:①附件格式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略)。
②(略)审核企业递交资料,未取得相关证书或相关证书过期的,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本次审核仅作为(略)招标文件依据,凡(略)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开标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七、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略)年(略)月4日(略):(略)(北京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7.2投标截止时间(略)年(略)月4日(略):(略)
(北京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7.3开标时间(略)年(略)月4日(略):(略) (北京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7.4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同(略)号(略)7(略)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八、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指定专人递交,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九、
招标承办机构联系方式
(略)
电
话:(略)、(略)
十、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放军某部队
联 系 人:(略)p>
电
话:(略)、(略)-(略)
十一、
监督人联系方式
纪检监督联系人:(略)话:(略)-(略)。
十二、
其他注意事项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