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略)所属闲置房屋及院内场地六年使用权租赁项目,通过潍(略)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QJY-CL-(略)-(略)
二、项目名称:昌(略)所属闲置房屋及院内场地六年使用权租赁项目。
三、标的资产内容:
1、(略)站房屋及院内场地六年使用权(房屋建筑面积约(略).(略)㎡;场地面积约(略).4㎡),出租底价合计(略).(略),竞买保证金1(略)。
2、(略)站房屋及院内场地六年使用权(房屋建筑面积约(略)㎡;场地面积约(略).(略)㎡),出租底价合计(略).(略),竞买保证金1(略)。
3、(略)邢(略)站院内场地六年使用权(场地面积约(略)㎡),出租底价合计9.(略),竞买保证金1(略)。
注:本项目租期每两年为一个档期,每一个档期出租底价递增2%。
1号标的如底价成交,租金明细为第一年成交价款(略);第二年成交价款(略)(略),第三年成交价款(略);第四年成交价款(略);第五年成交价款(略);第六年成交价款(略)。
2号标的如底价成交,租金明细为第一年成交价款(略);第二年成交价款(略)(略),第三年成交价款(略);第四年成交价款(略);第五年成交价款(略);第六年成交价款(略)。
3号标的如底价成交,租金明细为第一年成交价款(略);第二年成交价款(略)(略),第三年成交价款(略);第四年成交价款(略);第五年成交价款(略);第六年成交价款(略)。
加价幅度为(略)/次或其(略)倍数。溢价部(略)除后,(略)摊至六年成交价款中。
四、意向承租方资格及要求: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部(略)顶有漏雨现象,成交后需承租方自行维修维护,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意向承租方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须在银行交款附言处填写本项目编号CQJY-CL-(略)-(略)(注:编号须填写详至(略)包号,如(略)1号标的,填写CQJY-CL-(略)-(略))。
五、申购须知: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潍(略)进行(略)申购,详情见《挂牌(竞价)文件》。
2(略)上(略)登记申购后,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略)自动生成的(略)对保证金到账情况自行查询并(略)竞买资格确认书进行竞买资格确认(注:未进行竞买保证金查询或未(略)竞买资格确认书将不能进入竞价页面)。
六、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公告之日起房产所在地(略)展示,联系电话:(略) 刘女士;(略)-(略) (略)杜女士
:
1号标的(略)年(略)月(略)日上午9:(略)-(略):(略);
2号标的(略)年(略)月(略)日上午(略):(略)-(略):(略);
3号标的(略)年(略)月(略)日上午(略):(略)-(略):(略);
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
潍(略)
九、其他相关说明:
1、意向承租方须全面阅读本公告及挂牌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查阅标的相关权属文件)并认可本项目挂牌文件的全部内容。在公告展示时间应自行至标的所在地(略)勘察,疑问之处可咨询出租方或产权交易机构,(略)登记即视为认可本项目出租交易标的现状。意向承租方须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所获取的信息不全面、错误或误解等而产生的相应后果。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若以不了解出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租赁合同》等相关文件、逾期(略)或拒付成交价款等相关费用、退还出租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本次出租标的若存在其它本公告未涉及的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清场产生的费用、水电费等,均由本次竞价成交的承租方承担。
3、竞价成交后,承租方须按照以下程序(略)相关手续:(1)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公司(略)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略)复印件;自然人持(略)原件2)接出租方通知在规定的期限内与其签订《租赁合同》并一次性缴纳第一年至第四年租赁价款。未按以上程序(略)手续的,将取消承租方的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第五年、第六年租赁价款及相关费用缴纳时间按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执行。如承租方逾期未(略),出租方有权单方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4、租赁期内,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负责日常管理并承担所发生的水费、电费、暖气费、物业费等全部费用,租赁期满后按照合同约定将标的交还出租方。
5、租赁期内,承租方为标的的实际管理人,须按要求依法经营,证照齐全,按照相关安全、环保、消防管理标准和要求,落实相应防范措施,对发生的如造成自身或他人意外伤害等一切责任事故和安全、环保、消防等问题承担全部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承租方如对标的进行装修,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方同意,装修改造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装修时应确保不会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并须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违法违规搭建,否则所造成的责任纠纷和经济损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担。标的合同解除或租赁期满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改造等设施归出租方所有,并将租赁房屋装修、改造和竣工验收资料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当日一并交给出租方,且不得提任何补偿要求。
7、租赁期内,严禁承租方擅自转让、转租给第三方或在标的上设置抵押等权利负担。
8、承租方违反上述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事项给出租方造成重大损失损害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标的,由承租方承担一切损失,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和租赁费、交易服务费用等各项费用不予退还。
9、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的合同终止或解除,由承租方承担一切损失,无权向出租方单位追偿,已缴纳的租赁费及交易费用等各项费用不予退还。
(略)或出租方规划建设等需要停止租赁时,承租方须在接到出租方通知后(略)日内无条件原样清空标的或将投入的装修、改造等设施和竣工验收资料交给出租方,据实结清房租,租赁合同解除,承租方无条件搬离。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略)
<(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