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浏(略)利民组、高山组小农水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浏(略)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略)名称:浏(略)利民组、高山组小农水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址:(略)>
2.3 建设规模:本次浏(略)利民组、高山组小农水建设项目:①(略): 0.6×0.6m(略)(水泥砖水泥砂浆抹面)、0.5×0.5m(略)(水泥砖水泥砂浆抹面)、0.4×0.4m(略)(水泥砖水泥砂浆抹面);②附属设施:(略)(无涵洞)等。(本项目需用青砖、商混等材料(略)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 工期要求:(略)日历天。
2.5 质量要(略)质量要求符合(略)施工规范、验收标准。
2.6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保修。
2.7 控制价')" rel="nofollow" style="color:red;" title="标书制作">招标控制价:(略).(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已(略)国有投资(略)施工企业名单最新(略)施工企业库)名单;或者投标(略)级集体经济组织、(略)集体参股的经济实体((略)经管站报备)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并提供备案证明。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设投标保证金现金(略)。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收其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你单位于(略)年(略)月(略)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上午9:(略)至(略):(略)下午(略):(略)至(略):(略) (节假日除外)(略)(或登记证书及备案证明)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略)明原件(或者附有法定代表人(略)((略)关口(略))获取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上午(略):(略)(北京时间),地点(略)浏(略)人民(略)会议室。
7.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8.1.请投标单位认真阅读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仔细查阅(略)量清单。
8.2中标人需在中标通知书(略)之日起3日历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3日历天内进场施工。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拖延进场施工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依此类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n>浏(略)民委员会
地 址:浏(略)
联系人:(略)n>盛有为 联系电话:(略)
地 址:(略)关口(略)
联系人;贝女士 联系电话:(略)
浏(略)民委员会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