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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关于落实采购人政府采购主体责任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汴财购〔(略)〕4(略)直各部门、单位(略)采购制度改(略)采购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政府采购制度,明晰权责归属,规范权力运行,提升采购质量和效率,不断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持续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发(略)采购主体责任的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提高政治站位,充(略)认识履行采购人主体(略)采购活动的主要实施者和(略)采购行为的(略)采购法律法规赋予的。采购人应深刻认识落实采购人主体责(略)采购工作责(略)采购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略)采购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采购人要切实做到按法律法规办事、按规章制度办事(略)采购工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二、全生命周期管理,进一步厘清采购人主(略)采购(略)采购活动高(略)采购
预算、确定采购需求、实施计划、组织采购活动、履约验收、(略)与结算、绩效评价、答复询问质疑、(略)采购各个工作环节制定相应规程,落实各环节负责人和管理责任。具体法定(略)采(略)采购业务管(略)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略)采购内部控制管理的通知》(汴财购〔(略)〕5号)文件要求,以“(略)事行权、(略)岗设权、(略)级授权”为原则,结(略)采购内控管(略)采购活(略)采购业务岗位,明确(略)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批、
采购文件准备与复核、合同签订与验收、验收与保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略)离。采购人(略)采购活动,以及对外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过程中,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依照相关规定明确实施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略)采购预算编制。采购人应当在编(略)采购预算,科学合理确定采购(略)采购预算。采购人应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结合集中采购目录及资产配置标准,标的应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资产配置等规定(略)采购。在政府采购预算批复后,采购(略)采购计划,报本级财政部门
备案。严格执行“(略)采(略)采购预算执行进度。(三)合理确定采购需求。采购人应当(略)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文件规(略)场调研情况,厉行节约,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全面落实绩效管理要求。编制采购需求应(略)场调查,进行可行性(略)析,必要时可以邀请相关专业人员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咨询论证。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应当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除因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技术规格或者具体要求外,采购需求应当完(略)、明确。在编制采购需求时,应标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得提出不合理的采购需求或擅自提高采购标准。不得设置与履约无关的条款,违规要求提供样品。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采购人委托采购
代理机构或者其他咨询机构编制采购需求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对采购需求进行书面确认。采购人对采购需求承担(略)采购意向。采购(略)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汴财购〔(略)〕5号)文件要求,根据采购需求特点编制采购计划,并对采购需求和采购计划进行审查,健全
评估论证和集体决策制度,确保采购需求和采购计划合法、规范、科学,体现预算绩效目标。采购人应当及时在(略)”发布采购意向公告,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略)日公开采购意向,采购意向应当尽可能清晰(略)采购信息,做好参与政府采(略)采购透(略)采购活动,提升采购绩效,防范抑制腐败行为。(五)明确委托代理机构相关责任义务。采购人应根据采购项目特点,自行选择执业能力强、专业化服务水平高、
信用记录良好的采购代理机构(略)采购事宜,并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依法确定委托代理的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代理采购的范围、权限和期限、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质疑回复、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履约验收等具体事项。但法律法规明确由采购人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得因采购人将相关事项委托而转移。代理机构应当明示公开费用收取标准,不得违规收取保证金及文件费用等。(六)审核确认采购文件。采购人应当对采购代理机构编写的采购公告、
招标文件、竞争性
谈判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修改或澄清公告等进行审查,以书面形式反馈确认,并对采购文件中存在的违法违规情节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同时,根(略)采购政策功能,支持小微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绿色、节能、环保产品等。采购文件应严(略)采购负面清单》的通知》(汴财购〔(略)〕7号文件要求,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略)采购法律法规禁止性条款。(七)严格遵守评审纪律。采购人应当委托代表参与评审活动,并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审委员会组长,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在采购活动中,作为评审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代表不得参加开标活动,除采购人代表、评审(略)组织人员、评审专家外,与评审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略)。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活动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不得(略)评审(略)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确定中标
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澄清文件的规定,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略)采购合同,并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略)”公告,2个工作日内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略)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九)加强履约验收管理。(略)采购合同中明确的验收时间、方法、技术、服务内容及安全标准,及时组织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略)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验收意见作为验(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及时在(略)”向社会公告。采购人应当(略)采购项目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通知》(汴财购〔(略)〕8号)规定,接到供应商提出的书面验收申请后,除不可抗力外应在(略)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工作,否则视同验收合格。对满足合同约定(略)条件的,采购人应(略)采购合同资金(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汴财购〔(略)〕2号)文件要求及时(略)资金,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略)等(略)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略)采购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汴财购〔(略)〕8号文(略)采(略)采购行为,提高政府(略)采购政策功能。在政府采购项目实(略)采(略)实施绩效监控,及时收集和(略)析相关信息,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注重绩效监控的持续性和动态性,确保绩效监控的效果。(十一)依法答复询问、质疑。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十二)配合做好投诉处理、监督评价。财政部门依法开展投诉调查或实施监督评价时,采购人应根据财政部门要求给予积极配合,协助做好调查工作,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略)采购信息发布。采购人应依法在(略)”等指定媒体发布采购公告、修改或澄清公告(略)采购合同公告等,以上公告的发布工作可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略)。(略)采购专栏”,及时发布采购公告与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履约验收结果、公共服务项目需求标准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略)采(略)采购项目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资料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略)采购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反映和记录采购过程的电子和
纸质文件。三、采(略)采购队(略)体水平。(一)强化组织(略)采购(略)采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单位年度及中长期采购计划,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控制管理机制,协调单位内部相关部门的(略)工配合,监督采购活动的开展情况,组织采购结果的绩效评价相关工作。(二)完善制度建设。各采购人应就预算编制、采购代理机构选择、采购方式确定、采购需求调研、信息发布、合同签订、履约验收、重大事项决策、内部监督等重点环节制定完备的制度规定,并以巡察、审(略)采购主体责任进一步(略)解落实,建立考(略)采购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业(略)采购人员的考核和评价,对不称职的人员要及时进行调(略)和处理。要加强(略)”、“河南(略)”和(略)上商城”的学习(略)采购高质量实施(略)采购专员制度,确保约束机制健全、权力运行规范、风险控制有(略)采购活动内部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各采购人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开(略)年5月(略)日(略)查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