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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国金电力有限公司争量采购交易Z26120924预告 咨询本项目

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时间:2026-09-09 地区:山西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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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公司(立即注册查看) 受业主单位(立即注册查看) 委托,于2026-09-09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山西国金电力有限公司争量采购交易Z26120924预告。现邀请各地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山西(略)公司争量采购交易预告(编号:Z(略))为维(略)场经营秩序,避免低价无序竞争,请各交易商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略)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有关要求,参与交易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略)间范围内出价。为保障交易商合法权益和商业机密,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一、基本情况1.委(略)企(略)2×(略)千瓦低热值煤热电项目位(略),建设内容包括2×(略)千瓦超临界循环流化床锅炉、同步建设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装置。2.委托产品基本信息标段商品类别交货地运输方式价格类型委托数量吨基价(略)吨每次最小降价幅度(略)吨每次最大降价幅度(略)吨最小报量吨最大报量吨A标段动力煤山西(略)运输含税到厂价(略)备注:每次报价的最小降价幅度为1(略)吨。3.委托产品参考质量指标标段煤种品种发热量Qnet,ar(Kcalkg)水(略)(Mt)%硫(略)(St,d)%A标段烟煤混煤≥(略)≤(略)≤1.8备注:无二、(略)事项1.(略)资格及要求:在(略)(http:(略).cn)(略)的煤炭经营、生产企业。最少参与(略)交易商户数:3户,如开场前(略)户数不满足条件,则本(略)的煤炭经营、生产企业。2.(略)时间:截止(略)-(略)-(略):(略):(略)前提醒:每日(略)时至(略)进行清算结算,期间无法(略)保证金交纳,请交易商提前预留充足时间完成交纳保证金3.(略)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三、保证金事项1.交易商在(略)参加交易时,需交纳保证金(略)2.保证金交纳:参与方通过本企业在(略)绑定的银行结算账户中预设的保证金账户,以入金或转账的方式足额交纳保证金,(略)预告中的链接(略)时自动冻结保证金。3.保证金解冻:交易结束后,未成交参与(略)自动解冻;成交方的保证金在履行交易合同并足额交纳相关费用,且经成交双方填报《交收履约单》确认(略)自动解冻。解冻后的保证金,交易商可根据自身需要,选(略)继续使用。4.保证金交纳、管理、解冻、赔付等相关(略)保证金监管实施细则》(见(略)页面)。四、交易事项1.交易时间:A标段:(略)-(略)-(略):(略).交易模式:延时争量采购(1)各标段常规交易时间为(略)钟,若无出价,则流单;有出价,(略)自动延时(略)秒;(2)在交易延时(略)自动重新开始(略)秒延时倒计时,直至(略)秒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略)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在委托量范围内,成交价由低向高排序,同价格按时间先后排序,依次成交,直至委托量全部成交。若排在最后的交易商报量大于剩余委托量,按剩余委托量成交。(3)本场交易允许参与方以基价出价,基价为有效报价起点。3.交易结果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交易结果公告。参与交易商可(略)”查看“交易结果通知”。五、合同签订成交方须在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略)与委托方签订煤炭购销合同。六、交收履约1.交(略)指定地点。2.交货时限:依据实际(略)。3.交货方式:(略)运输方式送货至交货地点,按照买方的调度计划交货。卖方运输方式需满(略)运输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略)法》、《(略)运输条例》及《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成交双方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委托方须(略)”填写《交收履约单》并加盖电子印章,成交方须(略)”确认完成《交收履约单》并加盖(略)视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无争议,将解冻双方保证金。《交收履约单》是成交双方本次交易全部完成的依据,双方确认无争议后方可填写。交收期限A标段:(略)-(略)-(略)至(略)-(略)-(略)七、货款结算1.货款结算:甲方于合同执行期限届满次月(略)日向乙方出具结算通知单。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核验无误后(略)日内(略)相应煤款。2.(略)方式:以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进行(略)。八、煤质验收1.热值考核计算办法:(略)段累计。验收单批热值≥(略)kcalkg,可进行周期加权。周期加权平均热值≥合同热值(略)kcalkg,计算公式:周期加权热值×基准价。(略)kcalkg≤周期加权平均热值<(略)Kcalkg时,每降低(略)kcalkg考核0.(略)kcal·t;(略)kcalkg≤周期加权平均热值<(略)Kcalkg时,每降低(略)kcalkg考核0.(略)kcal·t;(略)kcalkg≤周期加权平均热值<(略)Kcalkg时,每降低(略)kcalkg考核0.(略)kcal·t;验收单批热值<(略)kcalkg,按单批日考核执行。日考核:(略)kcalkg≤验收单批热值,可进行周期加权,当日不考核;(略)kcalkg≤验收单批热值<(略)kcalkg,按(略)吨结算;(略)kcalkg≤验收单批热值<(略)kcalkg,按5(略)吨结算;验收单批热值<(略)kcalkg,按0(略)吨计价,并需向甲方(略)吨的固废处置费。合同期内,所有煤炭的质量结算原则上以买方入厂机械自动化采、制样及化验结果为依据,同时买方保留采用人工抽采方式进行随机复核验收的权利。采样工作由买方单方进行,卖方对买方采样程序和标准予以认可。买方有权在合同期内对任意批次的来煤进行随机人工抽采复核。人工抽采样与入厂机采样的化验结果将进行对比,并按下述规则决定最终结算依据:当入厂机采样热值-人工抽采样热值≤(略)Kcalkg时,结算以入厂机采样的所有质量指标(包括热值、硫份、全水(略)等)为准;当入厂机采样热值-人工抽采样热值>(略)kcalkg时,以入厂机采样热值与人工抽采样热值的平均值作为结算依据,同时硫份、全水(略)指标也一并采用平均值进行结算。当买方入厂机采样存在有设备问题等因素导致的数据异常时,以人工抽采样指标作为结算依据。2.硫份考核计算办法:(略)段累计,周期加权平均硫份≤合同硫份,不予考核;周期加权平均St,ar≤1.0%时,奖励3(略)吨;1.0%<周期加权平均St,ar≤1.3%时,奖励1(略)吨;1.3%<周期加权平均St,ar≤1.8%时,按基准价格计价标准执行;1.8%<周期加权平均St,ar≤2.1%,计算公式:(合同硫份-周期加权平均硫份)0.1%×2(略)吨;2.1%<周期加权平均硫份,计算公式:(合同硫份-2.1%)0.1%×2(略)吨+(2.1%-周期加权平均硫份)0.1%×4(略)吨。硫份日考核当日硫份≤2.2%,不予考核;2.2%<当日硫份≤2.3%,计算公式:(当日硫份-2.2%)0.1%×2(略)吨×当日考核煤量;2.3%<当日硫份,计算公式:[(2.3%-2.2%)0.1%×2(略)吨+当日硫份-2.3%0.1%×4(略)吨]×当日考核煤量;期末,日累计考核金额结算煤量。3.水份考核计算办法为(略)段累计,周期加权平均水份≤合同水份,不予考核。周期加权平均水份≤5%时,奖励2(略)吨;5%<周期加权平均水份≤8%时,奖励1(略)吨;8%<周期加权平均水份≤(略)%时,按基准价格计价标准执行;(略)%<周期加权平均水份≤(略)%,计算公式:(合同水份-周期加权平均水份)1%×2(略)吨;(略)%<周期加权平均水份,计算公式:(合同水份-(略)%)1%×2(略)吨+((略)%-周期加权平均水份)1%×4(略)吨。4.兑现率考核要求合同兑现率最低为(略)%,最高为(略)%;周期平均兑现率≥合同最低兑现率,不予考核;周期平均兑现率<合同最低兑现率,计算公式:周期兑现量-合同煤量×合同最低兑现率×(略)结算煤量;周期平均兑现率>合同最高兑现率时,超出部(略)不结算。5.数量验收:以甲方到厂计量为准;质量验收:以甲方化验结果为准。如果存在数量、质量异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以双方确认的第三方化验机构化验结果为准。九、关于(略)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略)煤炭现货交易运营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略)〕(略)号)等文件规定,通过自动成交(略)按照交易额的1‰(略)别向交易(略)有关规定,煤炭现货交易业务收费过程中,严禁一方替另一方代交代付行为。交易保证金需在足额交纳相关费用后,才可解冻或用于赔付。十、违约处理如交易交收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交易商可发起违约赔付,按照《保证金监管实施细则》规定流程执行。如双方责任未明确或存在争议,可向人民法(略)提供交易服务,不承担因交易双方违约产生的法律责任或经济责任。十一、其它事项1、买受人不得向各级政府划定的高污染燃(略)销售高灰(略)、高硫(略)的劣质煤炭,如有发生,产生的责任及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2、如遇政策变化、拉运环境变化、井下生产条件变化等原因,影响到煤炭购销合同履行,委托方不承担违约责任。3、(略)过错引发的技术故障,导致交易中断或无法正常进行的,则该场次的交易(略)有权对该场次交易全权处理,任何交易商均无权干涉。具体执行过程中的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协商,在签订的煤炭交易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如公告内容与合同内容不一致,以合同条款为准。1.其他考核1.1来(略)堵塞,立即停止供煤且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1.2.来煤不允许有四块(石块、木块、砖块、铁块)、(略)层、铺底、滴水、超重等现象,一经发现将按以下规定执行:(1)来煤目测出现车厢滴水,按每车扣3吨处理;出现大量湿煤泥、大量冻块,按每车扣1吨处理。(2)来煤入厂后若(略)、编织袋、草袋、饮料桶、破布、破胶皮、砖块、烂木头等杂物或危险物品(包括雷管、钢板、(略)钢、槽钢、钢管、钢筋、铁块、铁皮、铁丝等),按每车扣3吨处理;(3)来煤外观验收时发现铺底、(略)层、盖帽等(略)装或配煤不均匀等现象,应对该车的劣质煤进行人工抽采,与当批次机采样热值进行比对,当两种煤样的热值差(略)kcalkg≥化验热值差>(略)kcalkg时,对供应商该车来煤煤量进行1倍扣吨的考核;当两种煤的热值差(略)kcalkg≥化验热值差>(略)kcalkg,对供应商该车来煤煤量进行2倍扣吨的考核;当两种煤的的热值差>(略)kcalkg时,对供应商该车来煤煤量进行3倍扣吨的考核,外观验收时进行的人工抽采样验收,其化验结果为最终结果,不予复检,考核吨数上限为当批次来煤量。该化验结果不计入人工抽采结果,为单独考核。(4)所有发生的扣吨考核量,计入履约期供煤量,不计入履约期结算量。1.3燃煤粒径要求<1mm的过筛率不超过(略)%。一经发现当日来煤粒径不达要求,未卸的燃煤退回,暂停调运(略)改后再供应。1.4设备损坏考核:由于乙方人员或者车辆原因,造成甲方设备、设施、(略)面、草坪等损坏要求乙方等价赔偿并限期修复。2.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积极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正常执行,如因一方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3.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3.1本合同一经签署,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的,变更或解除提出方需出具书面信函,并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重新签订新合同。3.2自本合同生效首日起,甲方可根据自身生产用煤实际需求,向乙方下达燃煤调运计划(特殊情况除外);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调运计划后,严格按照计划要求及时组织上煤工作,确保满足甲方生产用煤需求。乙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执行期限起始当日,具备足额、合规的燃煤,确保可按合同要求进行供煤作业。由于燃煤系甲方重要生产物资,为了满(略)部门的能源保供要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不得以自身设备停产检修、雨(略)受阻、重污染天气环保限行等理由,拒绝按甲方燃煤调运计划供煤。在正常的调运计划期间(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由于乙方供煤不及时造成甲方生产受限(如机组限负荷、电量考核、环保考核等),因此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电(略)场亏损、(略)调双细则考核、(略)容量电费考核等)将计算损失由乙方承担,费用在煤款结算中扣除。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3.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有掺假作弊等行为的,甲方有权中止合同,要求乙方纠正其违约行为;若乙方拒不纠正其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3.4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安全、环保管理的各项规定。4.不可抗力免责本合同不可抗力免责是指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的,可以免除相应的法律责任。5.争议解决5.1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煤炭量质争议,供应商在接到煤质报告后须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厂内或厂外存查样品复查申请,并填写复检申请表。逾期未提出厂内存查样品复查申请即视为认可买方的验收结果,不得再提出异议和复检要求。5.2燃煤存样外出送检单位须(略)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或同级别的化验单位,送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检测费、平行样或干扰样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买方有权直接从相应合同结算款中扣除。单个合同最大复检次数为3次,超过不予外出送检。复检结果与原化验结果偏差值标准、最终化验结果按以下规则,作为该批次争议指标的最终结算依据:(1)发热量认定:复查结果和原化验结果低位发热量偏差的绝对值<(略)kcalkg时,以原化验结果作为最终结算用化验结果;偏差的绝对值≥(略)kcalkg时,复查结果可作为最终结算用化验结果。(2)硫份确定:复查结果和原化验结果空干基硫份偏差的绝对值<0.1%时,以原化验结果作为最终结算用化验结果;偏差的绝对值≥0.1%时,复查结果可作为最终结算用化验结果。(3)全水(略)确定:全水(略)指标不予复检,以原化验结果作为最终结算用化验结果。5.3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其他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略)提(略),交易成功后,成交方须在三个工(略)方式委托企业:陈国辉(略):李泽昂(略):(略)年(略)月(略)日(略)
行业: 能源 推荐关键词: 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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