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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长江东路85号长江市场一期(房号:C6六区6014号)租赁 咨询本项目

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时间:2026-10-08 地区:安徽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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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公司(立即注册查看) 受业主单位(立即注册查看) 委托,于2026-10-08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合肥市长江东路85号长江市场一期(房号:C6六区6014号)租赁。现邀请各地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略)场一期(房号:C6(略)号)租赁公告 项目名(略)场一期(房号:C6(略)号)租赁项目编号(略)HCF(略)委托方承诺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略)性和准确性负责。公告、竞价期限及延牌1.公告期:(略)年(略)月(略)日9:(略)始至(略)年(略)月(略)日(略):(略)止。2(略)络一次性报价期:(略)年(略)月(略)日9:(略)至(略):(略)止。3.如本次公告期满后未征集到意向方,则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牌周期,最多延长(略)个周期。一、出租标的情况出租标的所在层结构建筑面积(㎡)租期(年)租金底价((略)年)交易保证金((略))(略)场一期(房号:C6(略)号)第1层钢混约9.(略).(略).(略). 标的坐落位置:(略)场一期。2.该标的有不动产权证书(大证未(略)割)。标的面积为委托方估算面积,仅供参考。标的无权属纠纷,委托方将提供该处标的的权属证明或租赁证明,方便承租人(略)相关证照。。3.标的其他情况:(1)电:已接(略)栋供电配电箱,室内用电由承租人自行布置(负荷不足部(略),承租人自行增容),费用由承租人自行缴纳。(2)水:无水,承租人自行报装并承担费用。。(3)燃气:未开通,如需要由承租人自行报装并承担费用。4.涉及水电气开户、增容的,须(略)在产权方名下,否则视为承租人违约,委托方有权要求承租人配合(略)改,拒不(略)改的,委托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5.标的房屋以现状交(略)限于室内上下水、租赁面积等情况。6.本项目成交后,承租人须按照《房屋租赁合同》向委托方指定账号(略)房屋租金,由房屋产权人开具相应票据。本项目涉及的租金、履约保证金、物业费等所有款项均遵行先缴费后开票规则。7.如因相邻产权原因导致标的房屋出现漏水或其他维修问题,委托方不承担维修责任,由承租人自行协调处理。8.标的房屋可能存在渗漏的情况,承租人须自行负责维修并承担全部费用。标的房屋内遗留的垃圾或杂物由承租人负责清理并承担全部费用。房屋租赁用途要求1.租赁房屋的证载用途为商服用地办公。禁止使用罐装燃气,承租人禁止重油烟餐饮业及其他噪音扰民行业。承租人如需从事其他行业,由承租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略),相关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使用租赁房屋如需(略)施工许可证、消防验收或环保等手续的,由承租人自行(略)并承担费用。2.承租人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对标的房屋进行改造升级,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改造升级后的房屋需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方可对外经营。3.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略)1. 租金每3个月(略)一次,租期内租金无递增,先(略)后使用;本项目给予免租期(略)日,免租期为合同租赁期限截止日前(略)日,免租期包含在租期内。(例:合同期限(略)年(略)月(略)日-(略)年(略)月(略)日,给予免租期(略)日,则免租期的期限(略)年(略)月(略)日-(略)年(略)月(略)日。)2.履约保证金为成交后首年三个月租金总和,成交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含,合同签订前)向委托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及首期三个月租金、物业费(如涉及委托方代收)。二、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略)及(略)((略))、(略)((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1)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略)累计未满(略)的;(2)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略)个月内记(略)累计未满(略)的;(3)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略)个月内记(略)累计未满(略)的;(4)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略)个月内记(略)累计未满(略)的。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三、承租条件1.意向承租人应(略)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略)政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该房屋的位置、范围、面积和现状等并认可租赁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2.公告所列示的标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最终以标的实际面积为准。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所列示建筑面积不符的,不调(略)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略)、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3.承租人在租赁合同履约期限内,不得转租。4.租赁期内,承租人需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略)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承租人须负责租赁房屋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自觉接受、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得有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  5.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赁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6.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略)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略)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7.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略)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8.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含)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含)完成资产接收,并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略)交易服务费。9.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对标的房屋转租、(略)租或出借等相关广告信息,否则视同涉事转租行为,一经发现,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略).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公告附件《房屋租赁合同》。四、承租人的确(略)络一次性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最终成交结果以结果公告为准。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略)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五、意向承租人参(略)场主体库登记首次参与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略)场主体库登记(略)后方可进行项目登记及竞价,具体流程参见安徽(略)址:https:(略).cn)“办事指南”-主体库登记-《(略)场主体库登记服务指南》。项目登记1.符合本项目对意向承租人的资格要求,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略)场主体库登记(略)时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略)认证证书(简称(略))(略)安徽公共资源(略)址:http:(略).comonlineBidderdefaultlogin_tbr),自然人可直接(略)安徽合肥公共(略)址:https:(略).cntspbidder),选(略)”方式。进入后选择(略)“安徽公共资源(略)”,页面跳转至安徽公共资源(略)后,(略)“产权交易”栏目,在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略)“进入项目”,阅读相关信息后再(略)“项目登记”提交登记申请,意向承租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项目(略)别进行登记。2.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交易保证金交款账户须与意向承租人实际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一致。交易保证金交纳1.意向承租人登记成功后,须通过项目登记时填写的己方账号以转账的方式汇入项目对应账号足额的交易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户名(略)开户银行:中国光大(略)账号:(略).交易保证金(略)完成后,意向承租人须(略)安徽公共资源(略)“保证金查询”查看交易保证金(略)状态。若显示“未(略)”,可(略)查询按键刷新(略)状态。若刷新后交易保证金(略)状态仍显示“未(略)”的,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时联系技术支持电话((略)-(略))进行反馈。注意事项:交易保证金(略)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人须确保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略)将在到达公告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账号错误、交易保证金数额不足、交易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交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及竞价成功(略)不承担任何责任。项目竞价1.交易保证金状态为“已(略)”的意向承租人方(略)”参与竞价活动。2(略)络一次性报价须知》(本公告(略)附件1)。注:意向承租人须在公告期内完成(略)、登记及交易保证金交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略)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略)、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产权交易操作手册》(本公告(略)附件2)。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结果公告及《成交确认书》1.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略)站上发布结果公告。2.结果公告发布后(略)向成交人发出《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发出即视为送达;成交(略)《成交确认书》。交易保证金处置1.合同签订生效后,将从承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交易服务费,剩余款项可转为首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2.交易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承租人交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略)不承担任何责任。3.成交人存在以下任一行为的,委托方有权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略)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1)放弃成交资格;(2)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3)签订合同后未按约定时限足额(略)交易价款。争议处理交易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交易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略)提起诉讼。七、其他说明1.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略)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略)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略)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2.对本项目公告内容要求澄清或有异议的意向承租人,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略)提出,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3(略)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略)址:http:(略).com、https:(略).cn),该公告内容为租赁公告的组成部(略),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略)查询(略)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略)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略)站上发布变更公(略)理;联系电话:(略)。           主体库登记联系电话:(略)-(略)转6-1项目负责人联系人:(略)电话:(略)-(略)、(略)((略)A9(略)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4(略))。技术支持联系电话:(略)-(略)本项目意向承租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略)。  图一:标的所在位置(仅供参考,以实地踏勘为准) 图二:标的内景(仅供参考,以实地踏勘为准(略) 附件: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编号:(商业)     )房屋出租方(甲方):               房屋承租方(乙方):               合同签订地址:(略)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租赁房屋的地址、面积、用途房屋坐落于           ,建筑面积        m²,用途为      。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必须符合上述房屋用途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第二条租赁期限(一)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二)如乙方在本条第1款约定的租赁期间内,无本合同第十条第(二)款、第(四)款和第十二条第3款违约情形,则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的租金予以免除,该期间为免租期。如免租期内乙方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免租期提前到期,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腾空返还房屋。第三条履约保证金 房屋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      (¥     (略)),乙方应在《成交确认书》或《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交付至甲方指定的如下账户:户 名:               账 号:               开户行:               如乙方承租期间无违约情况发生,该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退还乙方(不计息);如乙方发生本合同第十条第(四)款违约情形,则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及时(略)承租期间应承担的租金、违约金、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等款项(以乙方向甲方提交费用交纳结清证明为依据),否则甲方将暂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直至乙方(略)完毕上述款项。若乙方未(略)上述费用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略)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上述欠付款项,并有权就不足部(略)向乙方追偿。上述情形下,若履约保证金仍有剩余,乙方有权向甲方申请退还,但申请退还时应提交履约保证金收据原件或履约保证金(略)凭证,否则甲方有权拒绝(略)退还手续。第四条房屋租金、交纳方式、交纳时间(一)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租金为人民币    (略)年(¥       )(含税)。自      年   月   日起,每年年租金在上一年年租金总额的基础上递增   %。具体租赁期间自甲方实际交付租赁房屋之日起算。(二)乙方将租金(略)至甲方指定的如下账号: 户 名:                 账 号:                 开户行:                 合同期内如甲方变更收款账号,应及时将变更后的账号通知乙方。(三)租金每三个月(略)一次,每三个月为一期,乙方须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含)向甲方(略)首期租金人民币        (¥        (略)),以后每期租金应在上一期结束前向甲方(略)。第五条房屋交付(一)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租赁房屋交付给乙方。乙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甲方有权拒绝交付房屋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租赁期不进行顺延(视为甲方已交付,租赁期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第(略)个工作日起算),乙方仍需按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向甲方(略)租金。(二)因甲方原因推迟交房,则租赁期间进行等长时段的顺延,实际租赁天数保持不变。(三)乙方在接收房屋时应对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查验,若发现房屋或附属设施设备存在质量或安全问题,应当于查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问题要求甲方(略)改并有权拒绝接收房屋。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书面提出问题的,视为甲方交付的房屋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经查验无问题的,双方在《房屋使用移交表》(附件一)上交验签字,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义务。若乙方未行使查验房屋的权利直接在《房屋使用移交表》上签字的,视为房屋和附属设施设备符合正常使用要求,甲方交房义务履行完毕。第六条房屋收回(一)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须在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无条件将房屋腾空、恢复原状并返还甲方,逾期未按约归还房屋的,甲方有权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二)乙方交还房屋时应保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租赁期内乙方添置的未形成附合的物品可自行收回,已形成附合物品应完好无偿地移交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至甲方交房时的状态。(三)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在本条第1款约定的房屋返还期届满后,视为乙方放弃对上述物品的所有权,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在收回房屋后自行处置,且无需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略)期(退租)房产收回表》(附件二)上签字视为甲方收回房屋。第七条装修改造(一)房屋租赁期间,乙方因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所需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同意;乙方装修中应确保不会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并不得破坏或改变甲方与相邻产权人的产权界限,否则所造成的损失和引起的纠纷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监督装饰装修施工过程,并有权提出必要的(略)改意见。(二)如乙方因经营需要对安全、消防、水、电、通讯及供电等基础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或升级的,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进行,改造升级的施工由乙方负责,所需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设施改造升级后未形成附合的部(略)应在租赁结束后完好无偿地移交给甲方。(三)在房屋装饰装修及设施设备改造过程中,(略)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对乙方进行房屋装饰装修或设施设备改造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及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八条甲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在收取房屋租金后应及时出具收款票据。(二)除招租公告另有说明外,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略)营业执照所需的租赁证明等相关材料。(三)甲方负责房屋主体结构(含屋面防水)的日常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四)甲方按现状提供租赁房屋现有的附属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用电设施(设(略))、用(略))、门窗、燃气设施(若有)、消火栓箱、灭火器等)供乙方免费使用,但不承担租赁期内此类设备的检测、维修、使用、监管等义务,租赁期内此类设备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五)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如以出售、赠与、互易、出资或其他方式全部或部(略)变更租赁房屋的产权,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六)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无产权纠纷,如有产权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义务(一)乙方经营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办妥相关环评、消防备案及经营证照等相关手续。(二)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略)租金及承担各项费用,租赁期间该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略)络)费、物业管理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等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三)除本合同第八条第3款由甲方承担维修责任以外,合同履行期内,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含门、窗、水、电、消防等设施)日常维修、维护、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门前三包等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产生的相应费用。若因乙方未尽到前述维修、维护、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门前三包等义务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或甲方、乙方、第三人损失的,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的,有权向乙方追偿或索赔。(四)乙方负责房屋附属设施设备使用期间的安全检测、维护保养、故障维修等事宜,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对设施设备使用不当、维护不当或监管不当所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其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的,有权向乙方追偿或索赔。(五)乙方应按照消防部门要求配备齐全并及时更新消防设施设备,应保证(略)畅通。甲方及上级部门对租赁房屋内安全消防设施进行工作检查时,乙方应予以配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应及时(略)改。(六)发生本合同第八条第3款情形的,乙方须书面告知甲方,否则因乙方迟延履行告知义务产生的相关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日常经营时应(略)之间的关系,同时应避免损害甲方的权益。(七)租赁期内如甲方出售房屋,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略)权。(八)合同到期前,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根据政策要求履行租赁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参加房屋公开招租流程等),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乙方放弃优先承租权的,应按本合同相关约定腾空并归还房屋。因乙方原因提前退租或乙方违约甲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乙方不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第十条合同的解除(一)通过公开招租流程确定的租赁房屋,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公告及有关承诺(投标文件)签订(略)出台新的政策或不可抗力因素外,甲、乙双方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二)因乙方原因解除合同以及租赁到期合同终止的,乙方承租期间因经营需要所实施的装饰装修改造部(略),甲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赔偿。(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按乙方实际承租时间结算租金及各项费用,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互不进行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甲方对于乙方承租期间的装饰装修部(略)不予任(略)部门、拆迁单位对于房屋的装饰装修部(略)进行专项经济补偿,补偿款可由乙方所得,乙方若对补偿款有异议,由乙方自行与补偿款项(略)方协商,不得以此为由拒绝腾空返还房屋:1.该房(略)建设需要或所在地段(略)体开发需要等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2.因自然灾害、政府政策调(略)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相关损失的。3.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通知乙方限期腾空搬离,对于乙方承租期间所实施的装饰装修改造部(略)不予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赔偿:1.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给第三人的;2.逾期(略)租金超过(略)个日历天的;3.欠付租金等各项费用金额累计达人民币     (略)(¥     )的;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二次结构的;6.在租赁期间,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安全(略)改达到3次的或拒不配合甲方安全检查的;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进行装饰装修的;8.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9.利用房屋从事违反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性法规、行政指令等所有规范性文件的活动的;(略).因对该处房产的不当经营或使用行为导致甲方被投诉、起诉或陷入其他争议、纠纷的,或有其他损害甲方利益行为的。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一)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每延迟一天应按    (略)天的标准(略)违约金(或按延迟的时间对租赁期限作相等的顺延)。(二)租赁期内,因甲方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提前(略)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须向乙方(略)违约金人民币    (¥    (略))。(三)如因该房屋的产权纠纷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一)乙方有本合同第十条第(四)款第1、4、5、6、7、8、9、(略)项情形之一的,应向甲方(略)违约金人民币     (¥      (略)),并另行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二)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改造或在施工中破坏房屋结构、附属设施设备、产权界限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三)租赁期内,乙方因经营不善等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方法处理:1.提前(略)个日历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且已履行租期达两年及以上的(其中租期四年以上的需履行租期过半),无需承担违约责任;2.提前(略)个日历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履行租期未达两年的(其中租期四年以上的未履行
行业: 商业服务 推荐关键词: 合肥 租赁 合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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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如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名或用户出现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告采招网。

3.5用户必须同意遵循以下规则:

(a)一个用户名只属于一个企业或个人,同一时间只能在一台机器上使用,并且一周内不能在超过7台不同的机器上使用。 未经采招网书面许可,用户不得将其用户名、密码转售、赠与、转借、租供给第三方或用于商业性用途。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 用户承担;同时,采招网有权单方面中止为其提供的服务。

(b)未经采招网书面许可,用户不得利用采招网所获得的信息用于商业用途,如发现用户与采招网形成竞争或损害采招网的利益, 或采招网认为对其正常运营造成损害的其他行为,采招网有权单方面终止其使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用户承担。 

4. 内容所有权

4.1 采招网提供的网络服务内容受版权、商标和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

4.2 用户只有在获得采招网或其他相关权利人的授权之后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再造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派生产品。

5. 隐私保护

5.1 保护用户隐私是采招网的一项基本政策,采招网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户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采招网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a)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b)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c)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d)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e)为维护采招网的合法权益。

6. 免责声明

6.1 用户使用采招网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采招网网络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采招网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7. 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7.1 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需暂停网络服务,采招网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7.2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采招网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而无需通知用户:

(a)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

(b)用户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7.3 除前款所述情形外,采招网同时保留在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随时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对于所有服务的中断或终止而造成的任何损失,采招网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8. 违约赔偿

8.1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采招网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采招网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9. 修改协议

9.1 采招网将可能不时的修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一旦条款内容发生变动,采招网将会在相关的页面提示修改内容。

9.2 如果不同意采招网对服务条款所做的修改,用户有权停止使用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网络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服务条款的变动。

10. 通知和送达

10.1 本协议项下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重要页面公告、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11. 其他规定

11.1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11.2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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