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岫岩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调整变更管理制度 咨询本项目

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时间:2026-09-21 地区:辽宁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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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公司(立即注册查看) 受业主单位(立即注册查看) 委托,于2026-09-21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岫岩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调整变更管理制度。现邀请各地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依据为(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初步设(略)设计变更管理,严控项目投资、建(略)质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略)部令(略)年第4号)、《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略)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调(略)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结(略)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略)作为项目法人实施的各级财政资金投资高标准农田新建、改造提升项目,涵盖项目实施计划调(略)、(略)范(略)设计变更、项目终止等全部调(略)变更事项。施(略)、(略)集体经济组织、群众代表及第三方服务机构均须遵守本制度。第三条核心管理原则1.严禁擅自变更:所有项目须严格执行批复实施计划与初步设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略)、建(略)量、投资规模,严禁先施工后补变更手续。2.谁审批、谁调(略):按照审批权限(略)级(略)变更,一(略)级审批、重(略)级审批;调(略)后建设任务不减少、建设标准不降低、产能目标不下降。3.实事求是、从严管控:仅因地质条件突变、国土空间规划调(略)、群众合理诉求、重大基础设施避让、自然灾害损毁、设计漏勘漏项等客观原因方可申请变更;因施工组织不当、前期踏勘不细致、不合理诉求产生的变更从严限制。4.全过程留痕归档(略)料、批复文件、变更图纸、影像资料统一纳入项目竣工档案,无合规变(略)不予竣工验收、不(略)款。第二章调(略)变更(略)类及审批权限第四条一般变更((略)级审(略)备案)满足全部以下条(略)部微调(略)结构、不增减财政总投资:1.同一地块、同(略)内单口水井、(略)部点位平移;2(略)小幅改线,无断面、材质、流量变化;3(略)部田块平(略)边界微调,田块规格、地力提升标准不变;4.变更累计资金变化占项目总投资≤1%,不增加财政投入(略)量平衡调剂;5.不涉及变压器、泵站、主干渠、(略)等主体构筑物调(略);6.不改变项目建设规模、(略)四至范围、建设工期。审批权(略)农(略)批复后5个(略)备案。第五条重大变更((略)级初审论证(略)审批)存在下列任一情形均属重大变更:1(略)主体结构调(略):泵站、蓄水池、变压器、主干(略)、(略)、大型涵闸等核心构筑物位置、规格、材质、容量改变;2.财政投资发生增减,或累计变更资金占总投资>1%;3.(略)范围调(略)、增减建设地块、(略)调(略)域;4.灌溉水源、排水体系、(略)体方案调(略);5.田块(略)治、土壤改良(略)体方案变更;6.建设工期(略)体延长超过(略)日历天;7.永久基(略)调(略)、占用补划;8.对周边生态、防洪、群众生产生活产生较(略)改动;9.项目实施计划(略)体调(略)、年度建设任务调剂。审批流(略)组织(略),形成论证纪要,(略)级初审意见,全(略)审批,(略)级批复不得实施。第六条项目终止变更因重大自然灾害、国土空间管控、重大项目占地、地质条件无法治理等原因,项目(略)无法实施,需(略)终止:1(略)政府出具终止申请及情况说明;2(略)证、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3.形成终止(略)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至(略)部备案,结余财政资金按财政规定统筹调剂使用。第三章调(略)变更申请条件与禁止情形第七条准予申请变更情形1(略)管线与前期勘察资料严重不符,原设计无法落地;2.(略)、电力、水利等重大公共基础设施规划调(略)点位;3.(略)群众集中合理(略)、(略)集体签字确认,不降低建设标准;4.不可抗力自然灾害造成原有设计点位损毁,无法原址施工;5.自然资源部门永久基本农田、耕地保护红线优化调(略);6.原设计存在明显漏项、错项,经设计单位复核确认需优化完善。第八条不予受理变更情形1.施工单位为降低施工难度、节约自身成本主动(略)、降低标准;2.少数农户个人不合理诉求,(略)统一意见;3.已擅自施工完成后补办变更手续;4.通过拆(略)变更、化(略)为(略)级重大变更审批;5.变更后减少高标准农田亩数、降低灌溉排水、(略)配套建设标准;6.无资金来源支(略)投资变更。第四章调(略)变更(略)程序第九条变更发起主体施工(略)、(略)集体经济组织均可书面发起变更申请;设计单位不得自行出具变更文件,须凭正式申请启动变更设计。第十条一般变更(略)流程1.提交申请:发起单位填写《高标准农田项目调(略)变更申请表》,(略)、原设计与变更对比简图,报送项目监理单位;2.监理初审:监理3(略)核意(略)农田建设股;3(略)、(略)、设计单(略)字;4.出具变更(略)量对比清单(投资无变化);5.(略)级批(略)5个工作日内出具变更批复文件;6.备案实施:批(略)级备案,施工单位凭批复、变更图纸组织施工,监理全程监督;7.资料归档:变更全套资料同步存入项目档案。第十一条重大变更(略)流程1.申请与监理初审:同一般变更,额外附投资增减测算表、群众征求意见表;2(略)、(略)、(略)、监理、设(略)3.专家论(略)邀请农田水利、造价、土地(略)治专家召开论证会,形成正式论证纪要;涉及新增投资的(略)审核资金筹措方案;4.(略)级初审上报:汇总申请表、踏勘记录、论证纪要、变更设(略)意见,形成正式请(略);5.(略)级审批:(略)级出具正式变更批复后方可开工;6.实施与台账管理:施工、监理严(略)级批复施(略)建立重大变更专项台账,定期跟踪进度与投资。第十二条项目终止(略)流程1(略)政府提交项(略)见;2(略)联(略)3.组织专家论证,编制项目终止处置方案;4.(略)公示5(略)审核;5.逐(略)级、(略)级(略)部门备案,按财政规定处置项目资金(略)资产。第五章调(略)变更必备申报材料第十三条一般变更申报材料清单1.《(略)高标准农田项目调(略)变更申请表》(五方签字盖章:施工、监理、(略));2.变更申请报告(变更原因、(略)对比、对产能与投资影响(略)析);3(略)人民政府书面同意意见;4.变更前(略)简(略)图纸;5(略)料;6.监理单位审核意见书。第十四条重大变更额外补充材料1.专家论证会议纪要及专家签字表;2.(略)量、投资对比测算明细表;3.新增资金筹措证明(增加投资时提供财政配套意见);4.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略)的,附自然资源部门补划方案;5.(略)级(略)级正式请示文件。第六章台账、档案与监督管理第十五条变(略)农田建设股建立项目变更动态台账,(略)项目登记变更编号、变更类型、申请时间、审批单位、投资变化、实施状态、归档情况,(略)报送变更汇总表。第十六条档案管理要求所有调(略)变更批复、图纸、论证材料、影像、申请表作为竣工验收硬性档案,单独装订成册;未纳入档(略),验收组直接不予通过竣工验收,财政部门(略)尾款。第十七条全过程监督1.监理单位为变更第一监督责任方,发现擅自变更立即下发停工(略);2(略)定期开展项目巡查,重点核查无批复(略)行为;3.设立群众监督(略),公示项目变更管理规定,接(略)群众监督。第七章责任追究第十八条施工单位责任1.未经批复擅自变更、私自降低建设标准:责令停工(略)改,限期恢复原设计标准,产生额外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情节严重扣减履约保证金,(略)农业项目施工单位黑名单;2.虚假申报变更、拆(略)变更规避审批:取消当年评(略)款(略)。第十九条监理单位责任发现违规变更未制止、未上报,或出具虚假监理审核意见,扣减监理服务费,约谈监理单位负责人;造成财政资金损失的,依法追究赔偿责任。第二十条设计单位责任因前期勘察深度不足、设计失误频繁产生大量变更,按合同扣减设计费;无正式批复擅自出具变更图纸,暂停参(略)农田项目设计业务。第二十一条行政工(略)工作人员违规越权审批、弄虚作假、简化变更流程,依规给予政务处(略);造成财政资金损失的,依法追责。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二条制度衔接国家、(略)、(略)出台新的高标准农田变更管理规定,本制度与之冲突的,按上级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解释权本(略)农田建设管理科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施行日期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变更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岫(略)年(略)月(略)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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