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1.2 项目编号:CZ(略) 。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限价或预算:各类普通车辆维修保养;最高限价人民币(略),以实际产生费用为准。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金额和数量为预估数据,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略),并按实际数量进行结算。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固定单价不再进行相应调(略)。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略);服务期一年。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略)或采购人(略)站(略)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完(略)经营范围的,还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略)页截图;二者均应(略)。)如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及港(略)的供应商,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略)商事登记证明或证书扫描件及中文译本,并应附有供应商或其负责人的签章(境外及港(略)供应商所提供的任何书面文件均应符合此项要求,下同)。
2.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破产状态;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相应的责任承担能力;供应商(略)应有固定的营业(维修)场所。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竞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略)、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竞价。
2.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年内((略)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略)中此项完(略)内容截图,仅以国家(略)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略)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如因国家(略)不具备上述数据的,则境外企业、港(略)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该“黑名单”列表的除外。)
2.5(略)“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6 (略)“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竞价采购之日起5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竞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略)年6月(略)日至(略)年7月1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略)“中国(略)”,选择项目(略)竞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竞价。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略).com/cms/channel/czzngys/(略).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略)年7月4日(略)时(略)(略),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略)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略)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