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争性磋商条件
项目(略)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人:(略)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磋商范围
2.1磋商范围:济南(略)服务采购项目,本次磋商共选择1家成交供应商。
2.2 完成服务期限:一年
2.3标段划(略):不划(略)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略)的(不含香港、澳门、(略)),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以(略)公司名义参与本次(略)的,应(略)。
3.3按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缴存保证金或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具有保监会颁发的并在有效期内的《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或《(略)法人许可证》
3.4供应商须具有(略)年1月1日至今两个及以上的商业保险经纪服务项目业绩,其中至少包含一个(略)业绩(以合同复印件首尾页(略)为准), 并能提供相关合同或授权书及对应保单以兹证明。
3.5报价人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具有可追溯性,如有虚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报价人的责任。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联(略)方)。
3.7投标人选择的保险公司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保监会颁发的(略)法人许可证,具有财产一切险、机损险、公众责任险相应资格。
3.8投标人所选的保险公司核心偿付充足率不得低于(略)%,并且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得低于(略)%,风险综合评级不低于B级。
3.9(略)进行承保。
3.(略)当日提供全国范围内“(略)(略)站(http:(略).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略)页截图;
4.(略)需交验的资料,提供(略)的复印件,邮寄至指定地址:(略)4.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2符合本公告3.1、3.2、3.3、3.4、3.5、3.6、3.7、3.8、3.9、3.(略)条款要求的文件;
4.3法定代表人(略)明文件复印件或法人(略)原件及授权代表(略)复印件。
注:(1)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具有可追溯性,如有虚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2)(略)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3)(略)资料必须清晰,容易辨认。(略)资料请按照供应商资格要求,按顺序进行标注、(略)理、提交。
5.联系方式
(略)时间:(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每天8:(略)-(略):(略))。超过约定时限的资料将披拒绝。
(略)资料邮寄地址:(略)电话:(略)-(略)-(略) (略)联系人:(略)购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