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C(略)
一、招标条件
南京电子设(略)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南京电子设备研究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名称:南京电子设(略)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略)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略)的采购、安装、培训和技术支持、质保、售后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略)的货物制造商或代理商,有能力提供本项目中所采购的货物及服务(提供营业执照)。如为代理商投标,还须提供货物制造商或其在中国销售总代理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内容明确承担一切售前、售后责任)。
2、本项目授权代表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略)。
3、投标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之一,提供相关承诺书(格式自拟):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4、投标人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以下材料:
(一)资信证明(开户行投标前三个月内开具),或提供财务报表(提供(略)年-(略)年(略),需提供公司成立之后的财务报表。
5、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提供至少一个自(略)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业绩,时间以签定合同时间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到(略)年(略)月6日(略)时(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略)。招标文件费用0(略)。
(三)(略)、信息检查、资料(略)、文件获取所需时间,(略)者必须在获取时间内完成(略),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略)。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四)(略)者需(略)“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招标文件服务费及(略)款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略)者选择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略)后3日内(略)前述模块(略)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开标(略)自动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略)者可在(略)后3日内(略)前述模块(略)。非(略)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六)联合体投标(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略)、(略)、缴纳保(略)的(略)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
递交方式:(略)号(略)D栋(略)开标2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
开标地址:(略)2室;
七、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略)、(略)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备研究所
地址:(略)pan >联 系 人:(略)pan>
电 话:(略)-(略)
(略).com
地址:(略)9(略)室
联 系 人:(略)span>
电 话:(略)-(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