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信息】

采购与招标网_招标信息发布_元博采购招标投标服务平台

关于网站升级改版的通知

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司:

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采购与招标网的关注和支持。基于业务整体发展的需要,更为进一步提升网站服务水平,我平台近期对网站系统进行了全面改版升级,推出以元博网为核心的综合性服务平台,旗下产品“采购与招标网”“元博网关系圈”“元博网大数据”业务覆盖整个招投标产业链,为市场各方在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类需求提供一站式的整体解决方案。

新网站已于2021年1月20日上线试运行,试运行期间原“采购与招标网” 会保持并行,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原谅,如有任何问题、意见请拨打400热线,我们将一如既往竭诚为您服务!

热线 400-006-66551业务咨询2发布信息7售后服务

二十多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专注业务,成就客户”的发展理念,用匠心创造价值,让信息连接未来。

我们的使命是:让天下没有难中的标。

祝商祺!

采购与招标网

2021年01月25日

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信息 > 丽水市人力社保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清单

丽水市人力社保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清单  咨询本项目

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科技文教旅游   浙江   2023-11-21
招标编号:立即查看开标时间:立即查看
招标人:立即查看标讯类别:立即查看
资金来源:立即查看招标代理:立即查看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免费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的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400-006-6655
招标代理公司(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立即查看) 委托,于2023-11-21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丽水市人力社保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清单。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略)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清单序号事项代码事项名称法律依据自由裁量适用裁量基准(略)对扣押或者变相扣押用于(略)农民工工资的银行账户所绑定的农民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者银行卡的行政处罚《保障农民工工资(略)条例》第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2(略)以上5(略)以下的罚款,对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略)以上3(略)以下的罚款:(三)扣押或者变相扣押用于(略)农民工工资的银行账户所绑定的农民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者银行卡。(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略)版①较轻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2(略)以上3(略)以下的罚款,对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略)以上1.5(略)以下的罚款;②一般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3(略)以上4(略)以下的罚款,对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5(略)以上2(略)以下的罚款;③严重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4(略)以上5(略)以下的罚款,对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略)以上3(略)以下的罚款。(略)对未编制工资(略)台账并依法保存,或者未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清单的行政处罚《保障农民工工资(略)条例》第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2(略)以上5(略)以下的罚款,对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略)以上3(略)以下的罚款:(二)未编制工资(略)台账并依法保存,或者未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清单。(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略)版①较轻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2(略)以上3(略)以下的罚款,对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略)以上1.5(略)以下的罚款;②一般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3(略)以上4(略)以下的罚款,对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5(略)以上2(略)以下的罚款;③严重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4(略)以上5(略)以下的罚款,对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略)以上3(略)以下的罚款。(略)对用人单位以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代替货币(略)农民工工资的行政处罚《保障农民工工资(略)条例》第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2(略)以上5(略)以下的罚款,对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略)以上3(略)以下的罚款:(一)以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代替货币(略)农民工工资。(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略)版①较轻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2(略)以上3(略)以下的罚款,对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略)以上1.5(略)以下的罚款;②一般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3(略)以上4(略)以下的罚款,对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5(略)以上2(略)以下的罚款;③严重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4(略)以上5(略)以下的罚款,对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略)以上3(略)以下的罚款。(略)对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拒不提供或者(略)施工合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的行政处罚《保障农民工工资(略)条例》第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略)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项目停工,并处5(略)以上(略)以下的罚款:(三)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拒不提供或者(略)施工合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略)版①较轻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项目停工,并处5(略)以上6(略)以下的罚款;②一般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项目停工,并处6(略)以上8(略)以下的罚款;③严重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项目停工,并处8(略)以上(略)以下的罚款。(略)对建设单位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略)款中的人工费用的行政处罚第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略)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项目停工,并处5(略)以上(略)以下的罚款:(二)建设单位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略)款中的人工费用。(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略)版①较轻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项目停工,并处5(略)以上6(略)以下的罚款;②一般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项目停工,并处6(略)以上8(略)以下的罚款;③严重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项目停工,并处8(略)以上(略)以下的罚款。(略)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实行施工(略)维权信息公示制度的行政处罚第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略)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略)以上(略)以下的罚款:(一)(略)包单位未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编制工资(略)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二)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对(略)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三)(略)包单位未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其劳动用工进行监督管理;(四)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实行施工(略)维权信息公示制度。(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略)版①较轻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略)以上6(略)以下的罚款;②一般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6(略)以上8(略)以下的罚款;③严重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8(略)以上(略)以下的罚款。(略)对(略)包单位未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其劳动用工进行监督管理的行政处罚《保障农民工工资(略)条例》第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略)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略)以上(略)以下的罚款:(三)(略)包单位未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其劳动用工进行监督管理。(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略)版①较轻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略)以上6(略)以下的罚款;②一般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6(略)以上8(略)以下的罚款;③严重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8(略)以上(略)以下的罚款。(略)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对(略)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的行政处罚《保障农民工工资(略)条例》第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略)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略)以上(略)以下的罚款:(二)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对(略)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略)版①较轻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略)以上6(略)以下的罚款;②一般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6(略)以上8(略)以下的罚款;③严重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8(略)以上(略)以下的罚款。(略)对(略)包单位未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编制工资(略)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行政处罚《保障农民工工资(略)条例》第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略)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略)以上(略)以下的罚款:(一)(略)包单位未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编制工资(略)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略)版①较轻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略)以上6(略)以下的罚款;②一般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6(略)以上8(略)以下的罚款;③严重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8(略)以上(略)以下的罚款。(略)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或者未提供金融机构保函的行政处罚《保障农民工工资(略)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略)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项目停工,并处5(略)以上(略)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施工单位限(略)、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二)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或者未提供金融机构保函。(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略)版①较轻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项目停工,并处5(略)以上6(略)以下的罚款;②一般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项目停工,并处6(略)以上8(略)以下的罚款;③严重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项目停工,并处8(略)以上(略)以下的罚款,并给予施工单位限(略)、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略)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开设或者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行政处罚《保障农民工工资(略)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略)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项目停工,并处5(略)以上(略)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施工单位限(略)、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一)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开设或者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略)版①较轻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项目停工,并处5(略)以上6(略)以下的罚款;②一般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项目停工,并处6(略)以上8(略)以下的罚款;③严重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项目停工,并处8(略)以上(略)以下的罚款,并给予施工单位限(略)、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略)对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招生广告,骗取钱财的行政处罚《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招生广告,骗取钱财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举办该项目的中国教育机构退还收取的费用后,没收剩余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总额3(略)以下的罚款。(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略)版(一)没有违法所得的:①较轻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②一般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③严重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并责令停止招生、吊销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二)有违法所得的:①较轻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略)以下罚款;②一般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略)以上(略)以下罚款;③严重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可处(略)以上(略)以下罚款;并责令停止招生、吊销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略)对无理抗拒、阻挠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不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出具伪证或隐匿、毁灭证据,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拒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打击报复举报人、投诉人的行政处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接受并配合劳动保障监察。第三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
相关公告:
推荐关键词: 社保局 丽水市 丽水
  • 值得信赖的品牌

    为配合政府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规范公共采购市场的需求,于1998年在北京注册成立,已持续运营二十四年。

  • 及时、准确、全面和专业的信息免费查

    24小时,时时更新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及各类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招标信息,包括世行、亚行项目的招标和采购信息。

  • 智能化的信息推送

    根据用户的行业、地区、偏好等,有针对性、及时的为用户智能推荐所需的信息,以极高的专业度满足不同用户的个性化需求。

登录后可查看全文

立即登录 还不是会员?立即免费注册

咨询热线:400-006-6655

      Copyright©2001-2024 北京国信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70104号 京ICP备 09089782号-1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866号
      业务咨询:400-006-6655 转1;发布信息:400-006-6655 转2;售后服务:400-006-6655 转7;
      本站网络实名/通用网址:"采购与招标网"

      企业公共账号无法登录个人商务室

      请使用个人子账号[重新登录]。如果您没有开通个人子账号,请与专属客服联系

      专属客服联系电话:400-006-6655

      公告

      尊敬的用户:

      避免给您造成经济损失,请仔细阅读!

      您好!目前市场已经进入招标旺季,一些“钓鱼网站”,通过短信、邮件等方式,以我网的名义给广大用户发送到期通知,导致一些用户汇错款项,造成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在此提醒广大用户,请在办理续费前,与您的客服专员联系或拨打 400-006-6655 核对汇款信息!

      温馨提示: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首页右侧可随时查看账号的到期时间及专属客服联系方式。

      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

      注册成功!

      登录密码已发送短信至注册手机号!请妥善保存

      页面将在5S之后自动跳转 点击立即跳转

      请与专属客服联系 400-006-6655

      如果您已开通企业子账号,您还可以选择使用短信登录。

      我知道了

      注册成功

      登录密码已发送短信至注册手机!请妥善保存

      2024年开启,元博网为您的招投标事业助力,注册即可享好礼,礼品二选一!

      马上领取

      确认要关闭吗

      关闭将无法收到商机推送

      确认关闭
      再想想

      注册成功!

      登录密码已发送短信至注册手机!请妥善保存

      选中关注地区
      全国
      • 地区按拼音A-Z排列显示
      确认
      取消
      添加关键词
      0/6
      添加
      已添加关键词:

      扫码绑定微信

      免费推送商机

      提交并登录
      !为避免错过商机,请绑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