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保证金 1、报价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略)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前; 若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内无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采购人有权作废标处理,若投标保证金存在虚假不实情况,采购人有权作废标处理。 2、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 为便于及时退还,报价人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递(略)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未中标报价人的投标保证金,于该项目结果公示期结束后(略)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报价人基本账户。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合同签订后(略)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中标人基本账户。 二、履约保证金 1、履约担保作为本项目合同附件; 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金额的(略)%; 3、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自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时间或暂定金额使用完成为止。 4、履约保证金的提交及退还:在甲方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履约保证金在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后由中标人提出申请,(略)天后无息退还剩余部(略)。 三、保证金缴纳方式及要求:报价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通过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采购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否则,保证金无效。报价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注:根据招标人《合格供方库管理办法》,符合免交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资格的投标人,可提交经招标人审批通过并加盖招标人单位公章的《免交投标担保及履约担保审批表》代替相关投标(或履约)保证金凭证。《免交投标担保及履约担保审批表》须在有效期内,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并装入投标文件中。 三、低价保证金 1.低价风险担保:中标价低于最高限价的(略)%时提供,如不按时足额提供,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中标人提供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1)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且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保函格式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中标人出具保函时,不得修改“低价风险担保保函”名称,也不得对低价风险担保保函示范文本中付款条件等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否则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低价风险担保的金额:(最高限价×(略)%-中标价)×3,且最高不超过最高限价的(略)%。 (3)低价风险担保送达招标人的时间:从招标人中标通知书送达拟中标人之日起 (略) 工作日内。 (4)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其以现金形式提交低价风险担保的,招标人有权扣除其低价风险担保金并取消其中标资格;以保函形式提交低价风险担保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保函开立人(略)保函担保的与低价风险担保金额等额的款项并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未提交低价风险担保金或低价风险保函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承担低价风险担保金等额的损失并取消中标人资格。 (5)低价风险担保的期限:自低价风险担保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略)函签署之日止。 3.低价风险担保的退还时间:采用现金担保的,在后(略)天内全额退还,合同履行期间允许卖方用符合要求的银行保函进行置换;若所供货物完全满足要求(略)师确认后可在供货金额达到合同金额的一半时,可申请退还一半的低价风险担保金,剩余部(略)在在后(略)天内全额退还。 (5)低价风险担保的扣减: ①卖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以其投标时填报的材料价格过低为由拒绝供货;或因其自身其他原因导致项目暂停等,给买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拒绝承担的,按低价风险担保金额的(略)~(略)%扣减,直至解除合同; ②因卖方违约被解除合同的,低价风险担保将全额扣除; ③因卖方原因导致的其他情形: 。 4.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的项目,拟中标人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或者拒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低价风险担保或履约担保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交纳的不予退还,以保函形式递交的由保函开立人(略)保函担保的与投标保证金等额的款项,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拟中标人或中标人应对超过部(略)予以赔偿。 备注:当中标人或拟中标人未按时提交低价风险担保,且属于可以延长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期限的特殊情形时,经招标人同意,可适当延长低价风险担保的提交期限。 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略)%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函部(略)中递交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转款备注:渝湘复线PPP项目远程供电设备采购投标保证金。 四、采购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重庆(略)行营业部 帐 号:(略) (略) (略)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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