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各有关单位,(略)人力资源和(略)(民政和人力资源(略))、(略):
根据《(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略)财政厅关于印(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略)〕(略)号)、《(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项目制培训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略)〕(略)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略)年项目制培训项目和承训机构遴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遴选采取培训项目和承训机构捆绑遴选的方式进行,(略)培训资金规模、产业发展所需技能人才职业(工种)情况,组织符合条件的承训机构申报培训项目,并择优上(略)参加遴选。
一、培训项目
培训项目应突出服务产业、促进就业导向,重点围绕高质量建设(略)高(略)、“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略)、佛山打造“匠才之都”等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当地重点产业、特色产业、支柱产业等。项目制培训内容应对应《职业(略)类大典》中职业(工种),或专项职业能力项目。参考国家职业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等确定培训内容、课时等。
二、承训机构
承训机构包(略)依法(略)或登记的企业、(略)、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行业协会、职业培训机构等,具有能够独立开展相应培训的师资、设施设备、场地资源等,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一)(略)、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应具备教育部门或者人社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开设有与培训项目相关或相近的专业。
(二)职业培训机构。应具备教育部门或人社部门颁发的相关职业(工种)办学许可证。
(三)企业、行业协会等。其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中规定的业务范围应包含人才培养、培训、业务培训、教育咨询、人力资源服务等内容,建(略)、(略)级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其(略)应经企业内部文件明确,且具有专门的场地、实训设施设备等。
如计划面向残疾人、余刑(略)个月内的在粤服刑人员和强制戒毒人员等特殊群体开展培训的承训机构,应取得行政、行业主管部
门同意并提供相应材料。如承训机构不具备所承训职业(工种)技能等级认定资质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资质,需在申报培训项目中一并明确评价或考核机构。
三、培训质量及验收
(一)严格履行开班备案制。
承训机构在开班前至少5个工(略)职业技能提升(略)提交备案信息。承训机构按照教学计划实施培训,实行培训学员签到制,对上课学时达不到备案确定学时(略)%的学员不得安排结业考核,真实、完(略)记录培训过程,事后应按班次及时(略)理归档培训档案和教学档案。承训机构的教学计划平均每课时不得少于(略)钟,每天不得超过8课时,采用(略)线下相结合方式教学的,(略)培训课时数不得超过总学时数(略)%,所使用的(略)、(略)人社部门遴选推荐。
(二)加强培训评价过程监管。
(略)要综合运用“人防+技防”、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培训过程监督检查,对于首次开展项目制培训的,要进行实(略)站、(略)公众号、培训场所醒目位置等公开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和参训学员监督。(略)要加(略)鉴定部门指导,(略)综合运用外部督导员、专项督导等方式加强评价、考核过程监管。
(三)及时完成考核验收。
培训结束后,由承训机构组织学员参加考核评价,(略)人社部门进行验收。承训机构完成培训和考核评价,并通过人社部门验收后,可按《(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略)财政厅关于印(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略)〕(略)号)申请项目制培训补贴。
四、遴选时间安排
请意向承训机构于(略)年1月3日填报《(略)年项目制培训申报书》(盖章原件及电子档)及提交相关佐证材料,报属(略)初审。(略)于(略)年1月5日前将申报资料(略)参与承训机构及培训项目遴选。(略)联系电话、(略):(略)gov.cn(略):(略)rjyk@gaoming.gov.cn(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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