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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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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朝阳市·市本级]朝阳市文化路五段业务用房出租(租期5年)交易公告  咨询本项目

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辽宁   202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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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公司(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立即查看) 委托,于2023-11-22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辽宁省·朝阳市·市本级]朝阳市文化路五段业务用房出租(租期5年)交易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略))第(略)号1、出租底价:前三年,(略)年。2、交易保证金(略)、项目公示时间(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4(略)址(略)时间(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址:辽宁(略):***5、竞价时间:自由竞价时间(略)年(略)月(略)日9(略)时延时竞价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略)开始6、咨询电话(略)-(略)、(略)-(略)一、标的基本情况出租标的位于朝阳市文化路五段(略)号,出租面积(略).(略)平方米,标的及设施为现有状态,无安全隐患及其它隐患,供暖设备为地热,需承租方自行缴纳取暖费。租期5年,起租日以租赁合同约定。二、承租方资格条(略)的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三、出租基本条件出租条件首年租金底价前三年,(略)年拟出租面积(略).(略)平方米租赁期5年起租日(略)年1月1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租金(略)要求上打租,按年缴租,每次交纳租金必须在前次租金期满(每年1月1日)(略)日前(略)交纳租金。租金调(略)方式前三年租金的年租金为交易成交价,第4年起年租金每年比上一年递增3%。押金(略)要求房屋设施、悬挂牌匾及门前环境卫生保障金人民币(略)(¥(略).(略)),签合同时交纳。合同终止时出租方无异议,如数退还,无利息。否则,根据损失情况多退少补。水、电、气、热、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1.租期内,发生的业务用房维修及全部附属设施设备维修和水、电、供暖等所有维修及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设备损坏后乙方不维修,乙方需赔偿甲方所有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相应的房屋设施保证金。2.租期内,业务用房的下水管道、下水井盖等保护和管道疏通、更换等维修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维修、更换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管道损坏或下水道堵塞时,乙方不维修或疏通,乙方需赔偿甲方所有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相应的房屋设施保证金。3.乙方承租期内,需按规定按时缴纳水费、电费、取暖费等所有费用,因乙方缴费不及时或不缴费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同时赔偿甲方损失。合同终止前乙方不得拖欠任何费用。4.乙方在承租期内或承租快到期时,需按时缴纳取暖费,因乙方未缴取暖费而造成供水、供暖管道等房屋设施损坏,乙方承担一切损失和任何责任,乙方负责维修并赔偿甲方损失。5.乙方添置的设备及物品,在乙方承租合同期满或中途因故退出,可移动的设备及物品(桌椅、沙发、床、床上用品、装饰用品等)归乙方,不可移动及移动后影响使用或影响形象的设备及物品无偿归甲方。甲方所属的设备及物品,乙方不准私自占用。房产使用用途要求承租方租赁业务用房可以用于办(略)等。租赁房屋不得抵押,从事违法、产生环境污染及噪音污染的经营活动。门前为公共部(略),不许存放物资和私自占用。是否允许装修改造允许装修改造,但装修应确保不破坏原有设施,装修方案需经过出租方审批。消防安全1.承租期内安全生产工作由承租方自行全部负责,所有经济法律责任与出租方无关。2.因水管漏水、暖气漏水、热水器冻裂漏水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3.出租方出租的房屋无任何安全隐患,因承租方安装广告牌等固定设施造成的事故,承租方负全部经济法律责任,与出租方无关。4.承租方不得在房屋内做任何违法犯法的事情。承租方在此房屋内从事任何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立即无条件收回房屋。5.因室内电路使用不当、燃气使用不当等导致发生火情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任何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6.承租方在承租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期间内,承租方是该房屋的实际管理人,该房屋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都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燃气等使用不当,在房间内摔倒给承租方及同住人造成的人身伤害,出租方都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因这些事故导致房屋及出租方的的财产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合同样本业务用房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辽宁省生态实验林场乙方(承租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第一条业务用房坐落业务用房坐落在朝阳市文化路五段(略)号。第二条业务用房面积业务用房1至9层,面积为(略).(略)平方米。第三条业务用房租期业务用房租赁期限为5年,(略)年1月1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第四条业务用房租金、保障金及交纳时间1.业务用房租金:前三年租金是每年人民币(略)(¥(略).(略)),第4年起,年租金每年比上一年递增3%。2.租金交纳方式为上打租(为每年1月1日之前),为一年一交。3.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提前终止或甲方违约导致合同终止,租金按照实际发生计算;乙方违约导致合同终止,已经交纳租金不退。4.房屋设施、悬挂牌匾及门前环境卫生保障金人民币(略)(¥(略).(略)),签合同时交纳。合同终止时甲方无异议,如数退还,无利息。否则,根据损失情况多退少补。第五条租赁用途乙方租赁业务用房可以用于办(略)等。租赁房屋不得抵押,从事违法、产生环境污染及噪音污染的经营活动。门前为公共部(略),不许存放物资和私自占用。第六条合同终止约定(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收回业务用房,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业务用房转租、转让或转借的;2.利用承租业务用房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损害公共利益的;3.拖欠租金超过1天以上的;4.超出租赁业务用房用途改作它用的;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扩建、装修及安装固定设施的。(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许提前终止合同,如果提前收回业务用房,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1.甲方无正当理由的;2.乙方没有违约行为的;3.不可抗力因素没有发生的。第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优惠条件合同期满后,如果甲方继续出租业务用房,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第八条租期内发生费用约定1.租期内,发生的业务用房维修及全部附属设施设备维修和水、电、供暖等所有维修及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设备损坏后乙方不维修,乙方需赔偿甲方所有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相应的房屋设施保证金。2.租期内,业务用房的下水管道、下水井盖等保护和管道疏通、更换等维修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维修、更换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管道损坏或下水道堵塞时,乙方不维修或疏通,乙方需赔偿甲方所有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相应的房屋设施保证金。3.乙方承租期内,需按规定按时缴纳水费、电费、取暖费等所有费用,因乙方缴费不及时或不缴费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同时赔偿甲方损失。合同终止前乙方不得拖欠任何费用。4.乙方在承租期内或承租快到期时,需按时缴纳取暖费,因乙方未缴取暖费而造成供水、供暖管道等房屋设施损坏,乙方承担一切损失和任何责任,乙方负责维修并赔偿甲方损失。5.乙方添置的设备及物品,在乙方承租合同期满或中途因故退出,可移动的设备及物品(桌椅、沙发、床、床上用品、装饰用品等)归乙方,不可移动及移动后影响使用或影响形象的设备及物品无偿归甲方。甲方所属的设备及物品,乙方不准私自占用。6.乙方经营过程中,对甲方财产造成的损失应负全部无条件恢复及赔偿责任。第九条安全生产约定1.承租期内安全生产工作由乙方自行全部负责,所有经济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2.因水管漏水、暖气漏水、热水器冻裂漏水、下水道堵塞漏水等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3.甲方出租的房屋无任何安全隐患,因乙方安装广告牌等固定设施造成的事故,乙方负全部经济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4.乙方不得在房屋内做任何违法犯法的事情。乙方在此房屋内从事任何非法活动,甲方有权立即无条件收回房屋。5.因室内电路使用不当、燃气使用不当等导致发生火情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任何责任,均由乙方承担。6.乙方在承租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承租期间内,乙方是该房屋的实际管理人,该房屋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都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燃气等使用不当,在房间内摔倒给乙方及同住人造成的人身伤害,甲方都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因这些事故导致房屋及甲方的的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第十条经营约定1.承租期内,乙方自主经营,自主承担民事及刑事责任,发生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2.各种营业执照乙方自行(略),甲方提供必要相关资料。3.经营执照必须与承租人一致,否则视为违约转租。第十一条装修及固定设施安装约定1.乙方如果重新装修及安装固定设施,其装修、安装方案须经甲方书面签字同意,否则,视为违约装修。2.合同期满或者合同提前终止,所有装修及安装的固定设施无偿归甲方。第十二条提供设施及约定1.业务用房设施为现有状态,无安全隐患及其它隐患。2.所有业务用房设施使用及维护由乙方自行承担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主体结构以外物品更新及维修亦由乙方自行承担。3.合同期满或者合同提前终止,乙方应该如数及保质归还所有设施,如有损坏按价赔偿或同质量更换。4.承租期间,甲方交付乙方的所有物品要登记造册,甲乙双方各存备份。承租期满如数返还交付甲方,损坏及丢失须按价赔偿。5.乙方租用房屋门前可临时(当天)放置物品,不可长期放置,且不可超越房屋两侧边界线。污染环境、损坏地面、影响市容、影响交通等物品不可放置。第十三条税费约定1.合同期内因业务用房出租发生的税费由甲方负责。2.房屋出租税以外的所有税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十四条业务用房腾退约定1.本合同自然终止或者提前终止,乙方必须无条件按时腾退业务用房。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停水停电等必要措施,同时赔偿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2.甲方因非不可抗力因素需要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1个月提出,以方便乙方安排搬迁事宜。第十五条违约造成合同终止责任1.乙方逾期未按时交付租金,导致合同提前终止;乙方其他形式违约导致合同提前终止。以上情形如有发生,则乙方添置的所有资产均全部无偿归甲方,所缴纳的房屋设施保障金、悬挂牌匾保证金直接归甲方。同时,甲方有权直接进入收回业务用房。如果乙方每延迟一日腾退,则按照当年总租金折算出日租金赔偿甲方(即年租金除(略)天再乘以实际发生天数)。2.甲方无故违约导致合同提前终止,房租按照实际发生天数计算(即年租金除(略)天乘以实际发生天数);每提前一年按照年租金(略)%补偿乙方,不足一年的,按照实际发生月数比例计算。第十六条违约造成损失责任约定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日期向乙方提供业务用房使用权,每延迟提供1日,则租金按日相应减少,房屋租期顺延。2.乙方损坏业务用房及物品,按价赔偿损失或者恢复原状。第十七条不可抗力约定1.合同期内,因政策性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拆迁,拆迁设备损失补偿,按照谁添置谁享受补偿原则执行。2.因自然性不可抗力自然因素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和损失。3.因政策性不可抗力因素(包括国家政策调(略)、甲方上级部门管理调(略)、甲方项目确实需要且无可替代、朝阳市城市规划等)导致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甲乙双方无条件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和损失。第十八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略)提起诉讼。第十九条其他约定1.合同执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定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3.本合同在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辽宁省生态实验林场乙方:甲方代表:合同签定日期:年月日保证金事项交纳金额5(略)交纳时间项目公(略)上银行保证金处置方式确定承租方交付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后,由省公共(略)将保证金原路径无息返还承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还四、与租赁有关的其他条件1、本次出租标的为9层。房屋状况均以实地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公示期内自行前往项目所在地进行(略)查勘并了解房屋之现状,出租方不保证所出租标的品质及缺失,也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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